從一個真實的故事講,某晚孩子班主任打電話說孩子把書桌砸壞了,讓家長過去。
因為學校第二天是週三親子日,家長可以進學校與孩子一起吃頓飯。加上離家比較遠,給老師說第二天下午去學校見老師和孩子。第二天,在去學校的路上,我一直想,應該怎麼辦。如果犯錯誤的是我,我的父母見到我,應該是二話不說就是一“耳呼子”(耳光),然後一頓臭罵……想一想自己那時候的感受,沒有自責,更沒有想著從錯誤中吸取教訓,有的只是滿眼滿心的仇恨——對老師是動不動請家長的仇恨,對父母是簡單粗暴打罵的仇恨。
砸壞桌子,也許是故意的搗亂或惡作劇,也許是無意的過失,如果是故意的惡作劇,可能已經做好了被老師批評、被父母打罵的準備,父母的打罵又能起到什麼作用呢。如果是過失,孩子肯定也在自責、害怕之中,父母又怎麼能打罵呢?考慮再三,我決定這次換一種方法。
見到孩子,我沒說是老師請家長了。而是先陪孩子去吃飯。看孩子明顯心情不好,我就問孩子是不是有什麼事情。孩子猶豫了一下,還是不情願地說,他砸壞了桌子。我問他是怎麼砸壞的,他說,就是把一摞書猛地放桌子上,誰知道桌子就斷了。我相信孩子說的是對的,因為書桌是什麼材質、能承受多大的壓力、書砸下去會有多重,我感覺,憑孩子的認知,他真的是沒法評估。我接著問他,那接下來應該怎麼辦?孩子說,他要寫一個檢查,老師說了,如果學校追究,要賠償桌子。
看事情已基本弄清楚,我就沒有繼續問下去。趕緊轉換話題,與孩子一起吃飯。吃完飯走出餐廳,我走到孩子身邊,拍了拍孩子的肩膀,說:其實昨晚老師已經打電話告訴爸爸你犯錯了,因為遠,爸爸沒有及時趕過來,孩子,爸爸知道,在你心裡,這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你不知道接下來學校會怎麼處理,也不知道爸爸會怎麼處理,爸爸不知道你這一夜一天是怎麼熬過來的。現在事情爸爸已經知道了,你也已經有處理辦法了,需要你做的你去做,需要爸爸做的,爸爸去做。你寫檢查,爸爸去找你老師,寫檢查是你的事,需要賠償是爸爸的事。
孩子點點頭,忍著沒說話。我們往教室走著,我說,孩子,為什麼用那麼大力砸桌子呢,是不是同學家長每週三都來探望,爸爸媽媽沒來,想爸爸媽媽了?
孩子突然站住,眼淚嘩地流了下來。
孩子初一剛去鄭州上學,住校,第一次離開家,離開父母,為了讓孩子慢慢適應,學校安排了週三探望,鄭州市區的家長几乎全部都會去看孩子,因為我們不在鄭州,只能在週末的時候見到孩子。但孩子似乎很堅強,上週末他還說不用去探望,他不想家呢!
我一下子理解了孩子,他想撐起來不想家、不給父母增加負擔的願望,但他幼小的心靈裡,卻隱藏不住想家的煩躁和不安,尤其是在探望日,大部分孩子都有家長陪同的時候,孩子該有怎樣的孤獨和失望啊!
幫孩子擦乾眼淚,我說,孩子,爸爸懂了,以後週三有時間我和你媽媽就過來看你。孩子說,沒事,不用來的,我不應該那麼重的砸桌子,又讓你們這麼遠跑過來。
後來孩子寫了檢查,我找到班主任道了歉,學校也沒有再追究。我感覺,孩子通過這件事情,一定會吸取教訓,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學會更穩重一些,也學會處理一些問題了吧。
總結起來,孩子犯錯了,第一要弄清楚事情的真實情況,分析判斷錯誤原因,有針對性去解決。第二要有同理心,也就是書上說的“共情”,要站在孩子角度想問題,考慮孩子的感受和心情。第三要站在孩子一邊,做孩子的後盾,與孩子一起解決問題。第四要教會孩子承擔,有一些無法彌補的錯誤,該承擔的責任一定要讓孩子勇於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