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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 28歲,情感自述

愛情是甜蜜的,每個女人都希望找到一個疼愛自己的男人,我也不例外。我叫張玲,出生在一個沿海的城市裡,父親是自己做生意的,經常三天兩頭在外面跑生意,所以我的家境還是非常好的,母親自己經營著一家超市,在讀書的時候,我也經常會幫母親看店子。

在大學裡,我認識了李文,李文就是我現在的男朋友,李文家境很不好,在讀大學期間,他經常利用休閒時間做兼職,李文憨厚老實,性格也很好,雖然家境不好,但是他不自卑,永遠是用樂觀的心態面對生活,這就是我喜歡李文的原因。

我們在戀愛期間,李文也總是給我買禮物,禮輕情意重,我不在乎禮物值多少錢,而是在乎李文的心意,他送給我一個小禮物,我都能開心很久,也許這就是愛情吧!我們出去約會,李文從來不會讓我買單,所以,我也不會挑選一些貴的地方吃飯。室友們都經常說我,我就像是一個“千金小姐”,而李文就是一個“窮小子”,門不當,戶不對,我們的愛情終究不會長久,對於她們說的話,我總是一笑置之。

母親一直都知道我談戀愛了,但是我沒有和她說李文的家境,擔心母親不讓我們在一起。大學畢業後,李文跟我求婚了,我把李文帶回家見了母親,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母親竟然不反對我們在一起,父親忙著做生意,家裡都是母親說了算,母親沒有意見,父親也不反對我們在一起。

我和李文很高興,兩家父母也催促我們把婚事確定下來,母親知道李文家境不好,在彩禮方面,母親很糾結,彩禮要多了,李文家拿不出來,彩禮要少了,又擔心被別人瞧不起,最後,我和母親說:媽,我們乾脆不要一分彩禮,但是為了面子,對外就說要了12萬彩禮。母親也同意我說的話,就這樣,我約李文出來見面,我對李文說:“男朋友,你家境不好,我不要一分彩禮”。

李文很高興,他說能娶到我,是他這輩子最大的幸運,可是沒有想到,隔了一會,李文對我說:“玲玲,我老家的習俗,女人嫁過去必須要有陪嫁,要不然就會被別人家瞧不起,所以,10萬陪嫁不能少!”聽到李文說的話,我愣住了,本來父母打算給我陪嫁一套房,但聽到李文說的話,我就不打算告訴他,我說:我家既然沒有要你家的彩禮,那麼,陪嫁自然就算了。

李文跟我發脾氣了,他還說:玲玲,你是不是想被別人家瞧不起。我沒有搭理李文,轉身離開,彩禮和陪嫁就真的那麼重要嗎?我為他做了那麼多,他為什麼不能為我考慮一下,最後,我們還是分手了。

結語:張女士,你好,從你的角度出發,你能為自己男朋友考慮,說明你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好女孩,但是你不要彩禮,這樣的做法是不明智的,作為一個過來人告訴你,一般沒有要彩禮的姑娘,都不被婆家人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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