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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很多人認為,離過婚的男人女人,再也沒有真情了。一方面,第一場婚姻留下了陰影。另一方面,孩子的問題,不管單方有孩子,還是雙方有孩子,都會或多或少出現問題。

其實,這是正常現象。

如果出現問題,很多人會抱怨,再次看錯了人,大部分二婚都沒有真愛了。

但是,從今天的兩個例子,我能看出的結論是,問題出現了,應該用怎樣態度去解決,很重要。

但是,家事跟工作上的事情還不一樣。對外講理,講情,講義,卻不適合講愛。

所以,用愛能解決的問題,只有家事了。

02

這位朋友是我情感故事圈裡的諮詢者。化名小潔。

她離異6年,孩子三歲半的時候,前夫出軌離婚。

這6年,帶著孩子一直跟父母生活。父母能幫忙照看孩子。

小潔是獨生女,所以,父母接納婚姻失敗的她,一家人相處倒也很歡樂。

但是,如果不合適,絕不勉強。

主要是看在孩子的份上,她也怕遇人不淑,自己受點罪也就算了,關鍵是孩子,不能讓孩子受一點委屈。

所以,儘管她不排斥新生活,合適的男人,也不是說找就能找到的。

一晃6年,小潔就這樣安分守己帶著孩子生活。

她工作屬於公職,經濟無憂,所以,生活也無憂。

就差另一位白馬王子的降臨了。

經單位領導介紹,她認識了一位大她10歲的男士。

男士離異,帶著兩個孩子,大女兒17歲,小兒子6歲。小潔跟兩個孩子相處很融洽,也能接納她。

她跟男士也談得來。

總體看起來這感情談的沒啥大礙。感情更進一步,順理成章。由於都是二婚,過來人了,兩個人在一起無非就是有個伴。

所以,兩人提及到了婚嫁。

按照當地風俗,要辦訂婚儀式。

男方開始有了明確態度,怕二婚對孩子影響不好,不想辦儀式。小潔作為二婚女士,自己也有孩子,所以,站在這個角度,她認為男士說的也不無道理,就答應了,不辦訂婚儀式。

儀式不辦,結婚前奏總得有吧。

婚紗照每對新人都要拍。尤其女人,更要拍這個。

小潔喜滋滋的打算跟男士去拍婚紗照,沒想到,男士又說出拒絕原由:大女兒17歲了,怕她心裡不是滋味。畢竟她那麼大了,看到過我跟她媽的婚紗照,現在再拍,她心裡肯定不好過。

最後結論是,婚紗照要拍,但是不能上牆,不擺顯眼處。要麼不拍。

小潔為此不再壓抑心中的怒火,她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控訴:我突然覺得,我堂堂正正自己帶孩子不好麼?還用結婚嗎?

怎麼結婚就變成了一件丟人的事情了呢?

每次把我倆的關鍵問題,最後都變換成他孩子的感受。你是跟你孩子過,還是跟我過呢?

我的感受又在哪裡?

本來定在下週結婚,我打算取消了。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不知道該何去何從?也不知道我的選擇是對還是錯?

說完小潔的經過,我突然也想到了一件事,前幾年,有同事給我介紹了一個物件。

當時他在廊坊,我在北京。

在談及跟錢有關的內容時(還只是假設),他態度極其明確的說,他的錢會先緊著女兒用,女兒對他來說才是最重要的人。

其實呢,不是說人好壞的問題,是舉例說明,面對一件事,對方所採取的態度,因為,態度才是解決問題的前提。

他為女兒多考慮很正常,畢竟把女兒帶大不容易。我能理解,但不能接受。當然,不能接受的不是這件事情,而是兩個人之間,根本就不合適。

這一段插曲,跟小潔的問題特別想象。

所不同的是,她可以接受這個男人,願意跟他生活。

碰到這種情況,非要以分手結束嗎?

我想未必。所以,我給她的解答是,跟男士好好談一談,心平氣和的溝通。把你內心的感受和對他的需求,說出來,讓他知道。

他們相處沒有太久,對彼此並沒有達到透徹瞭解。

所以,該做的努力,還是要做。

人,是可以改變的。

可能有人說,改變別人很難。

人生下來就是一張白紙,是後來的經歷,造就各種各樣的我們。環境可以改變,認知也可以改變。

排除過於偏執的人。

03

林女士也是離異。

她兩個孩子,男方兩個孩子。男方大女兒判給他,已經21歲了,在外地上大學。

林女士和男方家境都不錯,林女士名下兩套房,男士名下三套房。

兩位經人介紹認識。

相處一段時間之後,感覺都合得來,就結婚了。

沒想到,婚後問題就出來了。

林女士的女兒和男士的女兒住一個房間,兒子單獨一個房間。但是,兩個女兒時間久了,相處的並不融洽。

並且造成家庭矛盾升級。

眼看寒假將近。男方女兒要回家了。林女士不知道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她怕男方女兒回來,跟自己女兒不合,大過年鬧的雞犬不寧,連春節都過不好。

由於兩個女兒的問題,不但造成夫妻兩人有隔閡,女孩子對她也態度惡劣。

男方女兒畢竟大了,林女士想,實在住不到一起,就在同小區再租一套讓她去住。大女兒不同意,說,要走還是你走,這是我爸我媽留給我的房子,憑什麼我要搬出去?

其實,剛開始,是大女兒自己要搬出去,後來又變卦了。

林女士不搬出去有她自己的看法,因為四鄰皆知,如果她搬出去,人家都以為她被趕出去了,面子上很掛不住。

林女士還專門跟她心平氣和的談了一次:你們家的三套房子我都不要,你儘管放心。這麼做,只是為了不希望家裡出現矛盾。並且,房子都做了財產公證。

但是,男方女兒說什麼都不同意。讓她搬出自己家,心裡不舒服,就像她被拋棄了一樣。

而且,男方認為,女兒搬出去,他也不放心。

林女士問他怎麼辦?男士毫不猶豫的說,你帶你的孩子回你家,我帶我的孩子在家。

等大女兒上學走了,你們再回來。

林女士對這個決定竟然無異議,也打算這樣做。

但是,怎麼看怎麼想這樣都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兩個人為此又吵了一架。

林女士特別無奈,這個春節怎麼過呢?

04

遇到問題,怎麼解決呢?是就事論事呢,還是找根源,從根本上解決?

趙川老師舉例說:今天你家的房子失火了,你拿水去救火,明天你家的房子又失火了,你又拿水去救火。

如果頻頻失火,只拿水去澆火嗎?

而不是去找根源。是煤氣罐漏了,還是哪兒的電線破了,所以,找根源才能徹底根除問題。

本文中小潔的情況,就犯了這樣的錯誤。

房子失火了,她就用妥協(水)去解決。結果,根本解決不了,你澆滅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無數次出現。

除非兩人結婚都同意從簡,裸婚都沒關係。問題是,小潔不是。她作為一個女人,對婚姻依然懷著美好的渴望。

訂婚儀式要做,可以不宣揚,請親戚好友祝賀一番,也未曾不可。結婚照要拍,就算為了孩子,不亂擺,就只在自己床頭上方掛一張,女兒又不會經常到父母臥室。這也沒什麼大不了吧。

小潔雖然就事論事,但事情過不去,日子也過不了。

如果你再碰到一個男人,未必沒有問題,還用放棄解決嗎?也不現實。

所以,一定要好好溝通。

如果把這種情況當作過不去的坎,那他就是你過不去的坎。如果透過交流,溝通去嘗試解決,沒準皆大歡喜。

自己都沒有努力,就妄下結論。

能說小潔身上沒有問題嗎?

如果在第一個問題上,就不妥協,跟男方好好溝通,也許,就沒有後面出現的問題了。

第二個案例中,看似女兒的問題,導致家庭矛盾,事實上,依然是夫妻之間沒有溝通好,女兒已經21歲了,早該獨立了。但從她的言談舉止中,她依然是個任性的孩子。

也許,這就是因為夫妻離婚,男方覺得對不住孩子,所以要多寵孩子一些,結果就造成現在這個樣子。

男方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覺悟。他認為寵自己孩子沒錯。

如果男方換個角度,去做女兒的思想工作,跟林女士齊心。或許,他們的婚姻,會幸福很多。

既然兩個人有緣走到一起,確實不容易,最起碼有相互吸引和欣賞的地方,茫茫人海中,能發現彼此太難。

所以,應該珍惜兩人之間的感情。

夫妻兩人齊心合力,有解決不了的家事嗎?

除了愛和包容,還有正確的立場,也不需要更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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