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東最近遇到一件事兒,讓自己很頭疼。
他有一個交往了三年的女友,兩人感情很高,就在不久前,兩人開始談婚論嫁。也是在這個時候我,小東得知,女友竟然有一個小她兒子20的弟弟。
原來,女友的父母一直喜歡男孩兒。
但因為雙方都是雙職工,那個時候執行計劃生育,導致他們生了女兒後,雖然一直想要個兒子,卻不能再生了。
後來二胎政策出臺了,女友父母看到了希望。
所以儘管女兒已經二十歲並且都念大學了,他們還是力排眾議生了一個兒子。
現在女友快三十了,那個弟弟還不到十歲。
父母為了供養這個兒子,也不想連累自己的女兒,儘管雙方都已經退休了,卻還在外面工作掙錢。
小東雖然覺得也有些震驚,不過那都是上一輩的事兒,跟他和女友的生活好像沒有太大的關係,於是也沒把這當個事兒。
可當小東的父母知道這事兒後,竟然強烈反對小東跟她在一起。
他們說,那女孩兒的父母都是快六十,現在還有能力掙錢是沒錯,好像看起來確實不用大女兒來管這個小兒子。
可是人有旦夕禍福,特別是年紀大的人。
怕就怕他們哪天突然就倒下來了,你們小兩口到時候,又要照顧女孩兒的父母,還得看著那個小弟弟。
而且養個孩子,根本就不是簡單的事兒。
孩子小時候用不了多少錢,上了初中跟高中,拿錢就花得快了。各種補習班,各種課外輔導,那些錢花得就跟流水一樣。
考上大學後,大學的學費生活費,那又是一大筆開銷。
大學畢業以後還得買車買房娶老婆,這些到到時候都得落到你們小兩口頭上。這就跟自己養兒子花銷是一樣的。
聽了父母的話,小東也猶豫了。
兩人談戀愛可以卿卿我我,什麼都不顧,可一旦結婚在一起了,那就不是兩個人的事兒,而是兩家人的事兒了。
女友對弟弟是有責任的,以後小東跟她在一起生活了,那份責任也會落在小東身上。
兩人將來也肯定是要生孩子的,但小東只願意為自己的孩子付出。
至於女友那個還不到十歲的弟弟,肯定會大大的影響兩個人的生活的。
父母建議小東跟女友分手,小東心裡很難受,他非常捨不得,畢竟幾年的感情也不容易,如果因為這個原因分手,女友也會很傷心。
但父母說的那些,小東也覺得的確壓力巨大。
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到底要不要跟女友在一起,還是向她提出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