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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房子是家庭的必需品

婚姻裡的兩個人,就像大森林的兩隻小鳥,因為相愛,走到了一起。

然後一起搭建鳥巢,為孵化愛情的結晶做準備。可見大自然中動物們,在求偶的時候,對房子也是有要求的。

五六十年代的談婚論嫁,講的是“手錶、縫紉機、腳踏車”,當代談的是“房子、車子和票子”。

房子排在第一位,可見房子是結婚的必要因素,結婚後擁有自己的房子,是一個家庭的基礎。

現在的房子,不僅成為家庭的剛性需求,還成為了家庭投資的一個商品,由於地方政府出臺的“限購令”,出現了很多富裕的家庭“假離婚”,先離婚,購房後再復婚。

“假離婚”只是夫妻二人口頭協商,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就出現很多假戲真做,讓一方淨身出戶,最後落到人財兩空的地步,悔恨之時已為時已晚。

02

幸福生活被“假離婚”打破

我身邊有位張女士,就經歷這樣的“假離婚”,原本富裕的家庭,因為“假離婚”鬧的人財兩空,她含著淚向我訴說了經歷。

張女士與丈夫都在一家公司做高管,收入頗豐,孩子學習優秀,婆媳相處和諧,家庭十分幸福,還被社群評為“幸福家庭”的稱號。

夫妻二人都有經濟頭腦,從不讓家裡的錢閒著,房子、車子都有了,平時他們還用閒錢,買些股票和基金。

由於股市不景氣,由於中國人對房子的依賴性較高,為了資金避險,夫妻二人準備將閒錢改為買房子,坐等升值。

但政府又出臺“限購令”,當時她與丈夫已經有了兩套房子,經中介的推薦,限購是以家庭為單位,如果倆人先離婚,購買房子後,再復婚,這樣就兩全其美了。

幸福的家庭,從出現“假離婚”念頭的這一刻起,開始走向了破裂。

03

不知不覺進了陷阱

首次聽到“假離婚”的方法,當時張女士和丈夫是反對的,特別是丈夫表現的極其憤怒,張女士也覺得不靠譜,萬一沒有復婚怎麼辦?

房價一天天的上漲,讓原本猶豫的她,下定決心,來一場“假離婚”,反正第二天就復婚了。

後來她與丈夫協商過幾次“假離婚”的事,丈夫每次都是拒絕,還表現的很生氣,但在妻子的堅持下,最後還是同意了。

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上面赫然寫著雙方所有財產歸屬丈夫所有,此刻的張女士,有點害怕了,萬一……

在猶豫中,鬼使神差的簽了字,就這樣進入了丈夫的圈套。

04

真相大白,女人被“淨身出戶”了

離婚後,這個中介像變了個人,有時會說出差,有時會說回老家辦事,總是找各種理由無法辦理購房合同,這一拖就是半年。

在這期間,丈夫也辭職去了,與一個朋友去南方創業,當時走的時候說:“等在那邊有起色了,你也過來。”

後來打給丈夫的電話,有時不接,有時關機,偶爾會回一條資訊:“現在創業初期很忙,沒啥事,儘量少打電話。”為了不給丈夫添麻煩,夫妻之間也就少了溝通。

週日早上,陌生人敲門,說是來看房,此時的張女士略感到有點不對勁,慌忙給丈夫打電話,已經變成空號。

無奈之時,張女士找到那個中介人員,才得知,這是丈夫製造的一場騙局,從購房到離婚協議,都是他精心策劃好的,自己卻渾然不知。

看著情緒失控的張女士,中介人員把得到好處費,返還給了她,她看著這幾千元,內心深處的痛,這樣的結果,讓張女士差點暈了過去。

離婚並非兒戲

離婚並非兒戲,特別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不對等的分配財產,更應該謹慎。

張女士由於無法提供證據,所以法律不予以支援,最後只能接受“淨身出戶”的事實。

“假離婚”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夫妻之間不能因為小小的利益,去做一些毫無保障的事。

人的意圖猶如肚子裡的蛔蟲,根本不知道,它是怎麼想的。

在現實中,不少見這種,有一方想離婚,為了獲得更多的財產分配,藉此原由辦理離婚的現象。

當復婚時候,對方就會回你一句:“結婚是自由的,我不想與你復婚,你已淨身出戶。”

婚姻生活裡,房子固然重要,但也不要看的太重。

就算感情破裂,在面對離婚的時候,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拒絕口頭協議,籤任何字都要留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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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愛情不一定男追女,遇到心儀的可以嘗試一下,即使自己不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