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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之前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句話:“喜歡一個人需要1秒,愛上一個人需要7天,忘記一個人需要120天”。

我想,這120天或許足夠忘記“他”這個人,但卻忘不了他曾帶給你愛情的感覺。

忘記,可能是一個星期,也可能是一生

有個閨蜜和前任在一起三年,他們還在一起的時候,那個閨蜜就說遇到他真的太幸運了,希望未來的日子能和他一起走下去。可生活往往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給你一個暴擊。就在他們決定結婚前,她發現了男友出軌的痕跡,雖然男友痛哭流涕,甚至還給他跪下說會改,以後一定會給她幸福,可是愛的太深的她接受不了背叛,毅然決然的說了分手。

可分手後沒多久,她的前任就又找了個新歡,她卻遲遲走不出來,到現在兩年過去了,還是活在回憶裡,也不讓我們勸,不知道她忘記他還需要多久……

可還有一個朋友,上一段感情談了有一年左右,後來女方覺得他沒上進心就分手了,走出來也就花了一週吧。恰好那個時候有另外一個男生在追她,覺得人不錯就在一起了。

張愛玲說:“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奇葩說》裡馬東說“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終究會原諒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而蔡康永說:“那不是原諒,那是算了。”

深以為然,原諒還需要情緒,而算了才是徹底的當下,而真正的忘記,往往是在忘記之後才突然意識到:呀,原來我已經忘記他了……

其實女人以為刻意的不聯絡,就是忘記,但事實上越是這樣努力忘記的你,越是放不下。隨著時間的流逝,或許他的容顏會慢慢消失在人海,但是深愛過的人,他帶給你的那種愛的感覺卻很難真正忘記。

一對中年夫妻因為戰亂走散,再見時兩人都已白了頭,老太太終身未再嫁,只為等待自己的丈夫,而老爺爺卻已經兒孫滿堂。對老奶奶來說,她早已不記得對方的樣子,但卻始終記得和他在一起的感覺,記得彼此之間的承諾。再見時,兩人都已經白髮蒼蒼容顏也已改變,但卻因為曾經的一份“情”而相認。

女人是感性的,所以女人想要從一段結束的感情裡走出來,需要比男人更多的時間,但這個時間具體是多久,答案是未知的。有的人可能只需要一點點時間就足夠,而有的人甚至一生都在用來學習忘記和放下。而這不僅僅取決於兩個人的感情深厚,更多的還與女方的性格有關。

最後,就用一句歌詞來結束吧:“我無法控制自己對你的難以忘懷,可是我關於你的一切已經再也沒有了期待。”

你忘記前任,需要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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