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無論出嫁前,還是出嫁後,我覺得要感恩父母的養育之恩!
懂得感恩的人,運氣不會差,懂得孝順的人,運氣也不會太差!
現在重男輕女的父母不多了,甚至很多富養女兒窮養兒!但是我發現,有部分女孩子,被慣壞了!
前幾天,有個熟人大姐離婚了,今年35歲,在這個離婚率如此高的的時代,不算什麼稀奇事!父母都是雙職工的,家裡就只有她和妹妹!就單單母親退休工資都6000+,在小城裡,會活的很滋潤了,根本用不完!
但是說來也奇怪,在她離婚走投無路之時,收留她的竟然是她父母,答應給她帶孩子爭取撫養權的也是她父母!
先來說說她吧,即使父母都是工作人員,也讓她完成高等教育!但是並不上進,之前有國企工作,好像嫌棄工資低,工作不順心,又懷孕辭職了!
男方和她不屬於一個地方,屬於異地婚姻,後來嫁去了男方家,無論父母怎麼不同意,她執意要嫁,彩禮來了四萬,結婚當年除了陪嫁,給了他們兩六萬八紅包!
哎,婚姻第一年,生了個兒子,又有那麼多嫁妝和小金庫,想想在婆家日子也不是那麼難,婆婆確實伺候很周到!然後第三年生了第二個,第五年生了第三個,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想想羨煞旁人啊!五年裡,不是在懷孩子,就是在養孩子!
但是她的婚姻,早就有問題的了,在結婚第一年,她孕晚期,男方就出軌了,但是男方父母給她說是兒子不對,人家唱雙簧,她當真人家偏愛她!她想,兒子出生了,為了兒子,應該原諒!
在她一次次原諒中,一個個孩子到來中,男方並沒有收斂!而且公婆態度完全變了,說:“他只要不餓著你就好了,吃的用的都是他的,有什麼鬧的!”而且慢慢的,公婆不給她帶孩子了,說年紀大累得很,家務啥的,都歸她了,不上班該做的!不說還有公婆,就那三個孩子,我都要崩潰!
被出軌不算,今年還被家暴了,萬般無奈之下,總算覺醒提出離婚了!然後出錢出力的是她六十幾的父母,跑來跑去的是她說的那個討厭的妹妹!
在一家子的努力下,她先找到了一份工作,父母給她帶孩子,並且把房子留給她!她總算拿到有的孩子撫養權!她說:“我會盡力拿到所有孩子撫養錢,掙錢養活她們,然後為父母養老送終,以前是我不懂事,對不住父母!”對於這一份成長了的母愛,我是感動的!
生活中,會有很多女孩子,遇到一個男人後,就跟灌迷魂湯似的,不顧一切!
我曾經知道個女孩,她父母說,男孩一天過於花俏,而且不穩常常辭職,就是皮相白淨點!不適合過日子!
後來女方百般折騰,不同意就要去死!沒辦法讓她嫁了,彩禮來多少回多少,都給她們小兩口,嫁妝每個親人買點,婚宴上她說:“兩套房,哥哥一套,我也一套,才公平”!她父母答到:“女兒呀,別怪爹媽偏心,自古以來,女兒的陪嫁隨父母給,就是給你房子,最後房子也不跟你姓,就當爹媽重男輕女好了!”哭著鬧著出嫁,後來生了個兒子,沒到五年,她離婚了,她嫌棄男方不做事,而她也跟男方學懶了,抽菸喝酒麻將樣樣會,就是工作又苦又累還掙不了錢,一家三口,靠男方父母退休金養,又不做家務,不離婚才有鬼!人家爹媽養兒子養孫子心甘情願的,媳婦幹嘛養?
後來回了媽家,沒幾年房子拆遷,爹媽把以前兩大戶型換成一大兩小,給她套小戶型,找了一個條件差的倒插門,人家上班,她呆在家裡玩著,房子爹媽給,吃喝玩樂男人給,也算現世安穩了,能不能白頭偕老不知道!
這兩個女主,如果我說她們父母,我會選擇冷漠一段時間的,讓她顛沛流離一下,成年人,要為自己選擇買單!
我給女性幾一點建議:即使你嫁給有錢人,你也要自己努力工作,自己掙的錢,買點東西孝敬爹媽三姑六婆,別覺得自己翅膀硬了,不需要他們也可以很好!
其實,女性百分之三十婚姻幸福不,取決於你後臺,你看看,古代皇帝嫁女兒,再怎麼不幸福誰也不敢明著弄死或休,近代土豪嫁女兒,誰也不敢多次家暴的!
而且憑自己實力,能幫親人的,幫點,有的小城,把所有家產撫養女兒了,能掙錢嫁了,養老還歸弟弟了,一點責任心都沒有!有人覺得你媽寶也好,扶弟魔也好,有這個實力,大不了換個人過一生就好了!
他又好到哪裡去呢,那麼以後給他父母養老送終用不用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為他父母花了夫妻共有的錢,他難道不是針對你父母?不能拿你父母當親父母的人,不要也罷,不會對你好到哪裡去的!
對你的父母好,我說句實話,當有天有人讓你滾的時候,我想空蕩蕩的城市,你最少有個去處!除了那個家,有個家永遠為你開著門!。
即使婚姻幸福一輩子,也該好好孝敬父母的,那是你自己的父母,別人不孝是本分,和你一起,是真情!養過孩子,就該知道,你不是呼吸空氣長大的!
最看不得,為了一段情要死要活的人了。死的勇氣都有,何不拿去把人生過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