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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哪有不愛孩子的父母呢?每次看到這句話我都會深諳懷疑,固然“可憐天下父母心”的理念深入人心,但在現實生活中,卻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是真心實意為孩子考慮,甚至有些父母,將自己的一己私慾凌駕於孩子的終生幸福之上,他們的狠心和絕情,遠超我們的想象。

為人父母不需要透過考試,並不是所有父母都具備做父母的資格,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能遇到真心愛我們的父母是一種幸運,如果沒有遇到,一定要學會及時止損。只有好好為自己考慮,才不至於淪為父母的工具,否則餘生只有不幸。

電視劇《歡樂頌》熱播的時候,很多都會心疼“樊勝美”這個角色,她被原生家庭深深地束縛著,傷害著,本可以擁有光明的未來,卻在三十多歲的時候依然一無所有。

她無止境地補貼哥哥,從來沒有為自己而活,她的父母也從來沒有把她放在心上,在他們看來,女兒不過是一棵搖錢樹而已。生她出來,把她養這麼大,不就是為了得到應有的回報嗎?

他們不停地索取,滿眼只有自己的利益,而樊勝美被這樣的思想觀念荼毒著,綁架著,一旦不往家裡轉錢,母親就會道德綁架,身處這樣的處境,樊勝美滿眼都是絕望,前途一片茫然。

看到這樣的劇情,很多人都會有一個這樣的疑問:天底下真的會有這樣的父母嗎?結合現實生活中的案例考慮,真的有,而且這樣的父母並不在少數。

我身邊有朋友便是如此,她生在重男輕女的家庭裡,父母心裡只有弟弟,一心想讓她嫁給有錢人,目的就是讓她有足夠多的錢補貼孃家,讓自己的兒子過得好一點。所以在她嫁到一個普通人家的時候,父母大發雷霆,懷恨在心。

他們覺得女兒沒用,覺得這些年白養了她,動不動就會找她麻煩,生怕她過得安生。不僅如此,還會不停地找理由跟女兒要錢,讓她報答自己這些年的養育之恩。

在這種父母的眼裡,雖然兒子和女兒都是自己的親生孩子,但卻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待遇。養兒子是為了防老,他是自己的家人。可女兒不一樣,女兒長大了出嫁了,就成了別人家的人了,對她那麼好又有什麼用?

在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女孩,一般會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意識到自己的處境,看清楚父母的為人,然後選擇及時止損。可以適當地幫襯,但一定有原則有底線,所有的付出都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

也就是說,始終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拒絕任何形式的道德綁架。如果父母要徹底鬧翻,大不了讓他們去起訴,活得清醒,就不怕胡攪蠻纏。

另一種情況則剛好相反,這種女孩長期被欺壓,被索取,已經徹底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她們的骨子裡有一種無法改變的“奴性”,認為父母說的都是對的,他們生了自己,把自己養這麼大,自己為他們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所以她們不懂得為自己而活,不懂得拒絕,只是一味地補貼和幫襯,還認為這是自己的義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扶弟魔”。這樣的女孩,三觀不正且拎不清,連明辨是非曲直的能力都沒有了。

不幸的是,劉青(化名)屬於後者,她已經三十五了,依然沒有結婚。這並不是因為她沒有遇到喜歡的人或合適的人,而是她的父母一直有著極高的要求。他們認為女兒長得漂亮,眼光理應高一些,所以每次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他們都絲毫不退讓,堅決讓對方拿出五十萬彩禮,而且一分都不退回去,就當是養育女兒的回報。

可能很多人會說,他們這不是嫁女兒吧,這分明是賣女兒,完全不為女兒的未來考慮。的確如此,在他們心裡,女兒的幸福沒那麼重要,他們只想用女兒的彩禮錢補貼兒子,這樣兒子就能過得相對好一些,自己的晚年也有足夠的保障。

身為女兒的劉青是什麼態度呢?她這年忙於工作,早已對婚姻大事死心了,她甚至一輩子都不想結婚,因為她覺得就算自己結婚了,將來也過不好。父母對她的索取不會停的,他們認為女兒做什麼都是應該的,畢竟是自己養大的。

所以現在她只想好好工作,儘可能地多存一些錢,她也照舊會往家裡打錢,但她已經懂得為自己考慮了,她沒有告訴父母自己真實的收入,就是想著為自己留一些後路。

前段時間,劉青透過親戚介紹認識一個和自己年齡相仿的男人,各方面都挺好的,有房,而且看著特別老實,是一個能踏踏實實過日子的人。他對劉青也很欣賞,覺得她是一個很獨立的女強人。

但談到結婚的時候,劉青的父母又來搗亂,讓對方出五十萬彩禮,因為這件事劉青又一次跟父母大吵了一架,聲稱他們早晚害了自己,但父母卻說:“你是我們養大的,你的婚事難道不應該我們說了算嗎?難道這些年我們就白養了你?”

劉青的眼淚奪眶而出,直接問他們:“你們把我養大一共花了多少錢,我早就還清了吧?我給過你們多少你們心裡不清楚嗎?”

父母一時語塞,罵罵咧咧地說她翅膀硬了想飛了,說她不孝順,還說要去告她,劉青心灰意冷直接撂下一句:你們要告就去告吧,也讓大家都看看,你們這些年都是怎麼對待我的,看看到時候丟人的是誰。

這件事沒過去幾天,母親就跟鄰居們說:“我女兒那麼漂亮,我們要五十萬彩禮不應該嗎?現在娶個媳婦多難啊,怎麼就沒有願意大大方方出錢的家庭呢。”

這一次,鄰居們也不向著她了,直接說:“你醒醒吧,你女兒都快40了,你再這樣鬧下去不是害了她嗎?五十萬又不是個小數目,普通家庭給不起,不普通的家庭憑什麼看上你女兒。”

母親吃了癟心裡不服氣,當場就跟鄰居吵了起來,鄰居覺得特別無語,漸漸地也就不跟她來往了。劉青心裡的委屈沒人知道,但她最後決定,拿出自己的五萬積蓄給父母,跟他們說,以後無論如何不會再給他們錢,如果他們有意見就去告,反正這一次,她要為自己而活。

現在的劉青很少跟家裡人聯絡,她覺得整個人都輕鬆了,她已經不再年輕了,再不為自己而活可能這一輩子就完了。我們誰都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但一定要懂得把握自己的命運。如果父母心裡沒有你,那就心裡裝著自己,多為自己考慮。

人活一世,誰都不是誰的附庸品,父母生養了我們固然有恩,但這並不能說明我們是父母的工具人,希望每一個不被偏愛的女孩,都能早日醒悟,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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