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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誠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周小鵬#

故事是這樣的:

2016年春節,因為雙方戀愛已經3年,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他們便見了雙方父母。

男方的所有家人對她都非常滿意。他的父母更是早就把戶口本多準備了一份,然後第一天吃完飯就拿給她,跟她說,你們隨時都可以去登記。

她比他年長几歲,自然想早一點成家,把生活穩定下來。可是,他覺得自己還小,所以對結婚登記說不上特別上心。她也不勉強,不著急登記也沒有關係,反正一整年的時間,她的工作也安排的滿滿的。再說房子也還沒有買,先買了房子再說也不遲。

家人裡一直以為他賺很多錢,這跟他平時總愛說大話要面子有關係。

但實際上,他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剛3年,平時基本的開銷都是她支出的。因為她工作時間比較長了,自然有一點積蓄。

但現在,一提到買房子,他就有點為難,而她自然是很支援。

知道他沒錢,所以她說,首付款雙方各自出一半,房貸以後兩個人一起供。他的父母因為經常聽自己兒子吹噓說賺了很多錢,也同意這個方案,並說,首付款你們自己搞定,但是裝修的錢,無論是20萬還是30萬,他們來出。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兒子有錢,能搞定首付。

可實際上,他哪裡能拿出一分錢啊。雖然跟家裡人說賺很多錢,但到底他們之間的生活怎麼樣,他心裡一清二楚。這三年,要不是她工作一直支援他,可以說養著他,他哪裡有這麼舒服的日子過呢?

而她,在經濟上付出這麼多,是因為知道自己比他大幾歲,覺得委屈了他。

後來,看中的房子是裝修好的,收房後可以直接入住!

如此一來,解決了他的困境,對於首期款,他的父母同意出一半。

一切都按照計劃進行,但計劃真的趕不上變化,生活真是一場電影,這一刻幸福美滿,下一刻災難臨頭!

她萬萬沒想到,就在她生日那一天發生的事情,讓她從此進入十八層地獄般翻身無望的深淵!4年裡為他負債100多萬,直到現在沒有上岸。如今,她想盡快結束這樣以貸養貸的日子,但她不知道,這樣做,是不是違背了愛情,違背了他們之間的“忠誠協議”?

她永遠忘記不了那天,2016年8月9日,是中國的情人節,也是她的生日。

早上,還在上班時間,他突然被幾個便衣警察從辦公室帶走了。

當時,樓下停了四五輛警車,他手上被帶了手銬,兩個警察把他抓著不放!

她急切的問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說:沒什麼,只是配合警察同志調查一點情況,和李小姐有關的!

她知道他所說的李小姐,是一直跟他有合作的客戶。他們一直在合作給客戶辦理信用卡,只是具體怎麼操作,她就不是很清楚了,她也從來沒有見過所謂的李小姐。

但現在,看著他被警察帶走,剛開始她還沒感覺有那麼嚴重,只是過去錄一下口供而已。但是,晚上12點了,他還沒有回來,她突然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原來,為了破獲一起信用卡詐騙案,警方一直在設法抓捕他,因為涉嫌詐騙金額189萬!而他,是一名關鍵的從犯,主犯已經早他三個月前被抓!

她馬上聯絡了他的家裡人,因為家人都在老家,來廣州處理事情很不方便,所以,她便把這些跑腿的事情全部承擔下來。

他的家人沒有提花費的事情,她也不好意思要,因為畢竟還沒有結婚,她覺得由她來出錢也沒關係。所以後來她出錢請律師,並和律師一起,為了他的事情奔波遊走於看守所、公安局、檢察院之間。

她哪裡還有心情工作,只想儘快透過各種方法儘自己所能,把他撈出來!因為年底,他們計劃去登記結婚,所以,5月份便買了房,而房貸也在審批當中了。

如果這個節骨眼上,他被抓了,房貸批不下來,那已經支付的20萬首付款就打水漂了!

她終日惴惴不安,心擰巴在一起!因為她實在擔心美好的生活被改寫!

於是,她找了他的堂弟,拿著他的身份證,把他的電話號碼補了回來,因為他名下有信用卡要還,她得幫他按時還款以保證信用不受影響!

沒想到,手機補回來後,她才真正的一步步走入深淵!

每天都有信用卡的賬單資訊,還有車貸,銀行貸款甚至各種網貸的還款資訊:

9日,廣發信用卡要還10000多

11日,農業銀行要還6000多

12日,招商銀行要還4000多

13日,車貸要還1800多

14日,平安普惠要還5600多

15日,支付寶網商貸要還2200多

16日,平安信用卡要還3000多

......

花唄要還3000多

還有各類網貸,加起來又要還8000多.

還有房子的最後一筆首付款,85000多,馬上也要給!

……

她列完這些賬單,她如五雷轟頂一般,真不知道,一起生活三年即將要和她結婚的他,為什麼一夜之間冒出這麼多債務!瞬間她感覺自己要瘋掉,天都要塌下來了!

怎麼辦?

如果不還,他的信用就會受到影響,那麼房貸審批也會受到影響!就算他沒事,放出來了,徵信記錄也會有逾期!

思索再三,她決定獨自承擔下來,所以她開始走上了為他還債的道路!

她只能選擇拼命工作,因為她沒有把握他的家人會承擔。

而另外一邊,他的案件還沒有定論,所以還要為他後面的審查起訴開庭不斷奔波。

......

經過4年的等待,法院最終判決:罰金5萬,有期徒刑5年,退賠信用卡詐騙的金額120萬!

而他的家人,顯然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滿意!

因為在他們眼裡,兒子優秀善良,絕對是被冤枉的!他們根本不會從法律的角度去看待事情,完全把這個結果的原因歸在她身上,認為是她找的律師不夠專業,因此漸漸對她有了很多不滿的看法!

但他們也怕她會變心,拋棄自己的兒子。

有這樣的擔心也正常,畢竟他們沒有資格讓她等5年。

而她,在替他償還了這4年的債務後,自己也負債100多萬,因為工作的收入遠遠填不滿他的窟窿,所以她也去借了很多銀行的貸款和網貸,以至於自己越陷越深。她不想再過這種天天被追債的日子,她真的累了,支撐不下去了。

她想把房子賣掉,償還所有的負債,然後和他分手。

但她總是覺得,已經和他有了婚約,這樣做就是不忠誠的表現,違反了他們之間的“忠誠協議”。

不過她非常清楚,就算他刑滿釋放,也還是要揹負這125萬的債務,因為欠國家的錢一定要還,欠法律的錢也必須要還。

所以,她非常的矛盾,一方面是她忠誠的愛情,一方面是迫於經濟現狀的巨大壓力,如果到此為止,放棄他,算是違反“忠誠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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