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我們都說:"血濃於水,恩重如山。"血比水濃,父母之前,世間無與倫比,生育我們的父母對我們的恩情,是世界上最大的恩賜。那麼,假如生育你的父母,在你幾歲的時候拋棄你了呢?再在你與養父母和諧的生活了二十多年後,你的親生父母又來找你尋親來了,這時候你會怎麼選擇呢?血緣之恩與養育之恩孰輕孰重?瞭解下面的故事,我想你會有自己的思考。
無力養育,痛心棄子在幾十年前的中國農村,有時候吃飯也能成了家庭面臨的很大問題,那假如其中一個孩子又有先天性疾病呢?
先問問你,這種情況下會怎麼做?
這個事件就發生在90年代末的一個農村家庭,99年出生的我經常能從父母口中瞭解到,我剛出生那幾年家裡是多貧窮。而故事中這個家庭因為出生了一個先天性心臟病的小孩,對現在來說大部分的先天性心臟病小孩都能得到不錯的治癒,但是對於90年代的農村家庭,這種病承擔的起嗎?他們也不是沒有努力過,但是手術錢他們承擔不起,而且那時候的手術成功率可是跟現在比遠遠比不了的。
最後實在沒辦法了,家中還有一兒一女等著吃飯呢,找到當地一個路子廣的人,把孩子賣了。對,就是"賣了"!因為為了給他治病家裡還欠了不少錢,還要養活另外兩個孩子。我不知道這種情況,假如你們是那對夫妻,會怎麼做。
二十年後尋子,為了親情還是為了給自己養老?可能上天給了他脆弱的身體,又在命運上彌補了他,小孩最後到了一對無法生育的夫妻手中,看著孩子可憐,他們沒有嫌棄。出錢動手術,每天補給營養,治了幾年後孩子身體趨於正常,他們也過起了其樂融融的家庭生活。
這一切又在二十年後的一天被打破了,他的親生父母在一天找了上門,被遺棄的時候他剛剛記事,對親生父母的印象已經被磨滅的差不多了,最後經過親子鑑定確認了身份。
原來是他的親生父母得了重病,他們的大兒子也就是他的大哥在十年前犯罪坐牢了,女兒嫁到了外地已經好多年沒聯絡了,最後想到了這個被他們"賣掉"的兒子,因為當地那個人以前告訴過他們,收養孩子的家庭不錯。
恩情報過,親情不再養育他的養父母已經六七十了,他不願意承認親生父母的身份,但是他們糾纏不清,認為他們生的孩子有給他養老的義務。養父母沒有發表意見,對他說:"做什麼決定我們都支援你。"
最後,男子說:"你們生了我,對我有恩,我幫他(親生父親)治病,算是我報恩,恩情報完,我們就互不相欠,沒有關係了。"
思考我相信無論誰在當初碰到這種情況,都會痛苦的做任何決定,拋棄也好,砸鍋賣鐵的治病也好,我不會做任何評價。最後男子不顧血緣親情的決定,我想也有人贊同,因為在他被"賣"的時候已經沒了因果;也有人會譴責他,因為血緣是改變不了的,無論發生了什麼,他們給了他生命。
請大家關愛障礙兒童,因為本身是學醫的,這種孩子我也瞭解不少,可憐二字已經用的有些爛了,光可憐是改變不了他們的命運,如果你見過這種孩子,懇請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伸出援手,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