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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每個人的人生都會經歷一些不如自己心意的事情,而我可能是經歷了現實版電視劇。我叫張雲霞,結婚五年了,不,是剛剛離婚,今年剛好三十歲。離婚不到三個月,收到了閨蜜的結婚請帖,男方名字居然是我前夫,我不記得當時是什麼表情了,除了震驚就是憤怒,我當時就懷疑前夫是不是婚內就和我閨蜜有牽扯,是不是因為我閨蜜我們才離婚的?

我前夫是研究生畢業,在一家大企業上班,單位很好,工資很高。一萬多塊錢一個月,我和他算是青梅竹馬,從初中一起讀到大學,我當時沒選擇考研。大學畢業後就在一傢俬企上班,單位不是很好,工資不是特別高。記得那時他總是跟我說,他讀完研,我們就結婚,我和他大學就開始談戀愛,在一起、結婚,我們相處將近十年。他的人品我一直很相信的,他讀完研,我們就結婚了,本以為我們會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一輩子。

但是我們卻離婚了,短短五年,才結婚五年我們就離婚了,離婚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我們結婚了一直沒有孩子,我們上大醫院檢查了很多次,就沒有找到根本原因。他三十二了,我也三十了,現在要個孩子是最好不過的,如果再晚一些,我便是高齡產婦了。但是卻一直懷不上,可能是來至於婆婆的壓力,我的脾氣越來越不好,總是一些小事就會跟前夫發火。前期他還會包容我,安慰我,但是日子一久,可能都厭倦了這種日子。於是我決定先去領養一個孩子,改善一下家裡的氣氛,自己在想法生一個。但是婆婆聽了,一百個不同意,說領養的都是別人家的,養大了,也會跑,那就白養了。

於是這件事就這麼不了了之了,真正導致我和前夫離婚的是,我們又是因為一些家裡的小事吵了一架,那晚他叫我滾,他還徹夜未歸,第二天,我想著等他回來好好認個錯一下,以後都不吵了。但是他拿了份離婚協議回來,讓我籤。我當時就愣了,我們以前感情一直那麼好,以前他對我那麼溫柔,直到我看見他白襯衫領口的口紅印,我笑了。我很淡定的看著離婚協議,很淡定的和他商討離婚事宜。

一切都變了,回不去了,他沒有把房子留給我,但是卻願意把所有存款都給我,我細細的想了想大概也有五十萬左右,還有車子都給我。我無所謂地答應了。

但是才三個月,他再婚娶我閨蜜,閨蜜還打電話給我,邀我當伴娘,這不就是成功上位和我炫耀嗎?我第二天,到福利院領養了一個小男孩,叫上我高中時喜歡我,至今未婚的那個男同學,陪我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整個婚禮我都很平和,臉上還掛著微笑,高中男同學直說我笑得很難看,我壓下內心想哭的衝動,和他開著玩笑,兒子今天穿著小西服,跑過來叫我媽媽,他現在是唯一能安慰我的。

但是他叫我男同學爸爸的時候,我臉色還是僵硬了一下,男同學抱起我領養的兒子。這一幕在外人眼裡應該真的很像幸福的一家三口吧。我的未來我還沒想好,但是我肯定不會特別難堪,我會讓自己過得比以前更好。現在打算帶兒子旅遊一段時間。我這樣的做法對嗎?不吵不鬧,不想和他們計較,徹底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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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實踐篇:用《當下的力量》這本書的方法解決生活中實際的情緒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