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所接觸過的現實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會遇見伴侶發生意外而喪生的情況。但是在這些人的身上,我們很容易發現的一個共性,就是大部分女性在伴侶喪生後往往會單身一段時間,可能是幾年,也有可能是餘生都不再結婚。但更多的男性會在伴侶喪生後迅速再婚。既然說是迅速,大概範圍在一年之內。大家會對這種情況產生質疑,為什麼他們在伴侶生前都過著還不錯的家庭生活,在伴侶去世後卻會迅速再婚呢?
首先,這和我們的社會形態有關。
因為我們現在所處的社會仍然是男權社會,所以男性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普遍會得到更大的利益。這個利益往往是在生活中妻子無微不至的照顧或是一些其他收穫,總而言之,男性即便在家庭生活中也會負擔一部分家務,但大多數情況家庭環境還是依靠女性來維持的,也就是我們所謂的“男主外女主內”。男性在家庭生活中收穫更多,所以他們往往更加依賴有伴侶陪伴照顧的家庭生活。
但是女性不同,就算是自己的另一半沒有任何超越道德底線的不良行為,她們也會承擔更大的家庭壓力。大部分女性在當代家庭生活中,不僅要負擔大部分的家務,還要外出工作等等,她們往往在家庭環境中都會擔任付出者的角色,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自己的另一半發生意外去世,她們就更傾向於讓自己休息一段時間,來緩解自己在家庭中承擔的壓力。假如在曾經的婚姻中非常不幸,可能還會讓她們恐懼再次建立家庭。
另一方面,大家對不同性別的群體要求也不同。
平心而論,女性普遍需要承受更多的社會目光。如果是一個男性,在喪偶之後迅速再婚,大多數人的評價都是:男人果然都是這樣沒良心的。不痛不癢的一句話,不會給男性造成任何傷害。比起開始新的生活,繼續受到照顧,這樣不痛不癢的評價對他們而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也就沒什麼可擔心的。
但是如果換做女性喪偶後迅速再婚,身邊的輿論壓力將是無法想象的大。蕩婦羞辱則罷,更有甚者會涉及到女方家人、女方的再婚物件,甚至說她的孩子等等。社會給女性加上的貞操鎖不是一般的嚴重,從古代會讓女性為了一塊貞節牌坊終身不改嫁開始,至今雖然沒有如此嚴苛的要求,但人們仍然會對迅速再婚的女性指指點點。一些不成文的規定和目光仍然影響著大部分女性的生活選擇,甚至說她們本人也會下意識遵守這種“規矩”。
最後一點,說到中年。這個年齡段的大部分人都是過著循規蹈矩到什麼年齡做什麼事的生活,他們在年輕時建立起的婚姻,就是兩個人短暫相處一段時間,感覺不錯就結了婚。大多數人糊里糊塗過了一生,不用談什麼情深義重,多數人都只是在搭夥過日子。
他們喪偶後的迅速結婚也是同樣的道理,因為自己的生活需要別人照顧,這是他們的剛需,於是在適齡婚戀市場中接觸一個差不多的女性,就能繼續搭夥過日子。在他們的意識中,婚姻更多像是一種利益往來,而非感情互動,於是時長時短對他們並不重要,能夠快點找到一個照顧自己的人才更加重要。
事實上,這種喪偶後迅速尋找另一半的行為並不應該被詬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大眾定義中需要伴侶為自己死去的另一半守喪幾年,本就是不合規矩的。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更應該是自由的,而且並不是說為對方守喪幾年就能證明自己有多愛對方。感情並不是依靠這種無聊的表面情況來表現的,它更多的是在傳遞一種心理的狀態。
假如這個社會大多數的人都能致力於自己的生活,不去插手別人的事,每個人的生活質量都將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