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相愛,如今分手,若無痛苦,那是假裝。分手對於被分手的一方傷害會更重一些,既然愛過就儘量把分手的傷害降到最低,做到好聚好散。
分手怎麼做才能不傷害對方呢?你要注意這4個方面:
1.切忌說“你是一個好人,是我不夠好,我怕對不起你的好”與對方冷靜坦誠地談談,說明你們分手的原因,若是主觀上的原因,分析這個原因對於你們兩個人來說都無法克服,長期下去對兩個人都會是更大的傷害,只能分手;若是客觀上的原因,讓對方明白,這是你們都無法改變的現實,只能分手。
切忌說“你是一個好人,是我不夠好,我怕對不起你的好”。這樣很虛偽,既然對方如你說的那麼好,你為什麼要分手,難道一個人的“好”也成了分手的理由嗎?
信中切忌說“你在我心中的印象如何美好,我們在一起有怎樣美好的記憶”。如果真的那麼美好為什麼要分手?也切忌祝福對方幸福,在提出分手的時候任何祝福都是一種傷害。
3.切忌在毫無徵兆的情況下提出分手給對方一個緩衝的時間,減少聯絡,慢慢疏遠。告訴對方自己最近工作很忙,會很長一段時間不能聯絡,希望對方能照顧好自己。並且真正做到一天比一天疏遠,直到感覺到對方能接受的情況下再提出分手。
有一個男孩因為種種原因決定要與女孩分手,但是兩人之前已經訂了出去旅遊的機票,於是兩人還是出去旅遊了。女孩不知道會分手,整個旅途非常快樂。沒想到旅遊回來男孩就提出了分手,女孩無法接受,失蹤了三天才透過別的朋友把她找到,這種毫無徵兆的分手就十分傷害人。
4.切忌指責對方分手的時候可能會面臨爭執的情況,若對方指責你,你應該照單全收,不作任何辯解,都要分手了,在這個時候你要大度地讓對方感覺到一種尊嚴,也讓對方出一出心中的怨氣。
當對方指責你的時候,切忌為自己辯解而指責對方,或者把分手的理由推給對方,讓對方覺得自己不僅被分手而且還一無是處,從而感到尊嚴全無。
總之儘量做到坦誠,才能儘量做到不傷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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