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和未婚妻訂婚了,商量著說等我這邊把房子裝修好了,我們就結婚了,上個月我爸媽和準岳父岳母吃了頓飯,意思也就是商量我和未婚妻的婚事,一直也都知道準岳母把錢看的比較重,但是那天商量彩禮,讓我六十歲的父母也跟我一起遭罪,岳母說要二十萬彩禮,當時我是真的拿不出來,可是準岳母一句話就是沒有二十萬不嫁女兒。
我和未婚妻是在出差的時候認識的,我們兩個人第一次見面就互相有了好感,說實話那時覺得未婚妻人挺好的,長得很漂亮,追了她一段時間我們倆就在一起了,我們雖然沒在一個城市工作,但隔的也不遠,我們兩基本上每個星期都能見面,一見面我就喜歡帶著她出去,總想著把最好的東西都給她,因為那時真的特別喜歡她。
有的時候也覺得人相處久了,優點缺點全部都出來了,我發現她慢慢的看重物質了,不過那時只要她想要的,我也會盡力去給她,只要她開心我就開心了,談了兩年多,我就帶她回去見了我爸媽,我家裡兩兄弟,我哥也已經早早的結婚了,爸媽也一直都在擔心我的婚事,見到我帶著女朋友回去,爸媽挺開心的,當時立馬就給未婚妻拿了兩千塊錢的紅包。
吃了頓飯後我爸媽也問了很多我們之間的情況,我的想法就是先把房買了,然後就結婚了,我爸媽也知道我這些年一直忙著工作,雖然工資不高,但我自己也存著點錢,也沒有主動跟說幫我買房,不過還是說我們可以先訂婚買房,然後房子裝修好了就結婚,後來見了女方爸媽,他們對我也還算滿意吧,我們得到雙方的同意後就訂婚了。
訂了婚我們就去看了房子,弄好房子的手續立馬去搞裝修了,直到一個月前房子才徹底弄好了,我爸媽就操心著我的婚事了,當時兩家人商量好了房子裝修好就結婚,可是一到認真商量的時候矛盾就出現了,我爸媽年紀都大了,我也不想再讓他們為我擔心這些事情了,我也相信我自己的事情能處理好。
當時準岳母說他們那邊嫁女兒彩禮都是十幾萬,未婚妻長得這麼漂亮,難道二十萬就不應該嗎,我以為我和未婚妻這麼多年的感情了,她會根據我現在的情況跟她爸媽說說,彩禮能少點吧,因為我實在是拿不出二十萬來了,總不能因為結個婚我就真的欠一屁股的債吧,可我沒有想到未婚妻坐在那一句話也不說,最後大家不歡而散。
事後我和未婚妻溝通,我跟她說了能不能幫我去跟準岳母說說,但未婚妻說那是她的父母,生她養她不容易啊,難道多要點彩禮就不行嗎,就當報答他們了呀,我告訴她我們以後也一定會好好孝順他們的,但如果就因為彩禮欠了那麼多錢,過苦日子的那是我們呀,我難道就不為我們的未來想想嗎?
結果未婚妻來一句:那是我媽,我媽要多少你就給多少,不然這婚就結不了,你沒錢你就別結婚啊,看來我媽說得對,嫁給你這樣的人以後就是過苦日子的,聽到未婚妻這麼說,我心裡一驚,再加上她那不屑的眼神,我似乎明白了什麼,笑著跟她說那竟然這樣,這婚也不用結了,你聽你媽的話去嫁一個能給二十萬彩禮的男人,過你的好日子,我可能真的養不起你,想到自己這麼多年真心對她的好竟然是這樣的結局,你們說我做錯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