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今天一開始我想寫的話題是關於平凡人的生活,但是刷影片的時候刷到了《圓桌派》的一個影片。
竇文濤在裡邊兒說了這樣的一句話,他說到,我不能接受做朋友,因為我不能揣著明白裝糊塗,我個人對於這樣的一句話特別的認可。
明明已經發生過一些事情了,但是還要揣著明白裝糊塗,這樣真的很虛偽
現在在社會上有一部分人分手之後是可以做朋友的,我自己是做不到,因為我覺得明明有過那麼一段,有過男女情感發生在裡邊兒,你再做朋友的時候不會覺得很彆扭嗎?
當然就像竇文濤所說的一樣,如果非要做朋友,就是我非得裝蒜裝得我心胸開闊,裝得我們兩個人都是特別的偉大,特別的心胸開闊,見面之後還握個手,然後聊個天,說說你最近幹什麼了,我最近幹什麼了,我覺得這樣也可以,並不是說不可以,但是有必要嗎?
我個人覺得完全沒有必要,明明我們兩個之前有過那麼一段,為什麼現在非得裝成一個知心朋友似的,或者說裝成一個朋友,然後去關心對方的生活呢?這真的是虛偽到極點了,我覺得對我來說,這樣的人就是很虛偽。
人沒有必要把自己弄得那麼虛偽,真實一點好不好?
如果在分手之後一直說我們做朋友吧,做朋友吧,我覺得這樣的人他的虛偽是無以言表的。
有一部人在分手之後已經表明了不想做朋友,就很簡單的想做一個不認識的人,或者是說大家在街上看到點個頭打個招呼就可以了。
但是會有一部分人他就說不行,必須得做朋友,甚至於他會說這個人心胸不開闊,你分手了怎麼就不能做朋友了,你就是心胸特別狹窄,我覺得這樣的人就特別噁心,特別虛偽。
我明明和你有過一段了,你現在非得說不行,就得做朋友,那我覺得這就很虛偽,很噁心。
人都是有記憶的,當一個人看到已經分手的前任,那個時候總會不由自主的想起之前兩個人在一起所發生過的一些事情,我覺得這都是很正常的。
睹物尚且思情,何況面對“舊人”呢
不要拿什麼我們已經分手了,你怎麼還能想之前的事情來指責別人,說這種話的人,我感覺他都是扯淡,他都特別自私。
你不讓別人想之前和你發生過的事情,那你為什麼要在生活當中去想那些很不靠譜的事情呢。
比如說有些人在大街上看到好車就想,如果我有一個好車就好了,看到一個很帥氣的異性,就會說,如果這個人是我的物件就好了,這些很虛的東西你自己都會去想,那你為什麼要控制別人不能去想之前發生過的事情呢。
當然我在這裡並不是說分手之後就老死不相往來,或者是說成仇人了,不是那個樣子的。
我是覺得沒有必要分手之後總拿著一個幌子說,你看我們做朋友吧,或者是說,我們怎麼樣怎麼樣,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
大家既然已經分手了,就沒有必要再做朋友了
大家在大街上走的時候,如果遇到了打個招呼,可以點個頭,我覺得這很正常,但是沒有必要加著聯絡方式,還時不時聊個天,或者說你看我們是朋友,我們出來吃頓飯吧。這樣不覺得很噁心嗎?不覺得很虛偽嗎?
如果一個人真正的愛過另一個人,那在分手之後是接受不了做朋友的,我不知道別人是什麼樣的,但是我是這個樣子的。
如果我真的喜歡過一個人,我真的愛過一個人,我無法接受和他做朋友的。愛情永遠都是自私的,如果愛情不自私,你願意把你的老婆和你的物件和別人共享嗎?你不願意吧。
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這是人性的一個特點,當一個人真正愛過一個人之後,分手之後,他只會留下無限的遺憾,留下無限的無奈。基於遺憾和無奈的基礎之上,怎麼可能接受做朋友。
我不知道別人,我代表不了別人,我只能代表我自己,在我看來,如果我真的喜歡過一個人,真的愛過一個人,當我失去她的時候,我留下的只是無奈與遺憾,我不可能接受做一個好朋友或者做一個普通朋友。
因為那個時候我的遺憾和無奈會充斥著我的內心當中,人性的自私不會促使我對前任產生任何友情的。
如果一個人分手之後可以接受和前任做朋友,那無非是以下幾種情況了。
無非就是這兩個原因了
第一個,這個人是被愛的那個人,他並沒有真正愛過另一半,只有被愛的那個人才可以肆無忌憚的接受做朋友。
因為沒有愛情,沒有自私,甚至於說沒有遺憾與無奈,在他看來,他的另一半隻不過是一個和他相處久了的一個陌生人而已,所以他可以選擇和這樣的一個人去做朋友,甚至於說和這樣的一個人做朋友,在他看來會很方便很舒服。因為兩個人都瞭解過了,但真正的原因只不過是之前沒有愛過而已。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有人不死心,對這段感情並不死心,想用朋友的身份留下來繼續去挽回。
所以我覺得如果一個人能在分手之後接受做朋友,那隻能以上兩個原因,沒有其他原因了。
如果真的是當初愛過,那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愛過一個人之後,還能笑嘻嘻的和別人說這是我之前愛過的人,但是我現在和她是好朋友。
真正愛過,怎麼可能捨得做朋友
可能是我心胸不開闊,我自認為我自己做不到,所以其實我特別想問一下,那些分手之後還要求做朋友的人,你們是有多缺朋友啊,你的生活是有多孤單啊,離了前任。離了你之前的物件你就沒朋友了?這麼缺朋友嗎?
如果真的愛過,那最好的方式永遠都是放手,永遠都是歸於人海,不再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