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這種東西,來的適時是上天的一種恩賜,反之,則是人生的一種劫難。
所謂適時,當然是恰到好處,也就是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也就是在正好的年華做正好的事情。
一個未婚,一個待嫁,適當的年齡談論適當的事情,那是份內之事,無可非議,也不會受到眾人的議論。
這個年齡,即使兩個人是藉著戀愛的名義,抱著玩耍的態度來遊戲感情,結局最多不過是分手,也不會造成什麼不好影響,世人也不會議論太多,找物件嘛,談一個就成功的並不多見。
而已婚的人卻沒有這種權利,如果一個有家庭的人在婚後與別的異性交往,即使是動了真情,那也不可能被人理解。本來沒做什麼,只是彼此談話多一些,可能就會招來一大堆流言蜚語,成為街頭巷尾議論的話題了。
吳娜就是因為這種事情與丈夫離婚的,吳娜的婚姻是那種再平常不過的婚姻,沒有感情基礎,只能說是因為步入大齡而草草結的婚,兩個人談不上喜歡與不喜歡。
不過,後來的生活也算安靜平和,並沒有太多的波瀾,日子也就那樣一天天的過著。
直到另一個男人的出現,吳娜才覺得生活原來還可以這樣精彩,自己原來還可以被人重視。才真正感覺到原來自己還不是一文不值,也還是有人喜歡的。
可惜的是,兩個人都有家庭。儘管兩個人惺惺相惜,可事實並不允許兩個人做出過分的舉動,面對社會的輿論和做為一個人的責任擔當,他們只能選擇默默的關注彼此,把深深的愛壓在了心底。
儘管這樣,他們作為朋友式的交往,還是成為了人們的議論話題,傳到了吳娜丈夫的耳朵裡。這個平時和妻子很少交流的老公,此時卻醋意滿滿,不問青紅皂白就把吳娜臭罵了一頓,言語相當粗暴無禮。
後來的一段時間,老公無休止的辱罵和嘲諷,終於讓吳娜忍無可忍,於是提出了離婚,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搬出了那個也曾屬於自己的家。
也許大多數人認為,離婚了好呀,離開了無愛的婚姻,才有機會和愛的人一起建立溫暖的家,這也許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事情。
可吳娜沒有,她選擇了放棄。她離開了前夫,同樣放手了那個心中的男人,她沒有再去聯絡他,而是決定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下去。
她或許是出於愛,不希望心中的人拋妻棄子,讓人唾罵;也或許是自己不敢確定,那個男人會不會為她而捨棄一切;我想更多的應該是,一個深受婚姻傷害的女人,不願再重蹈覆轍了吧?
不管出於何種原因,一切也都不重要了,當事人應該比誰都清楚,她最想要怎樣的生活!
你能說吳娜的愛情是逢場做戲嗎?你能說她的感情比那些,遊戲於情感之間的未婚男女不純潔嗎?
可即使是真情實感,即使是純潔無瑕,但這樣的情感最終卻都是一場劫難,因為這種愛情來的不是時候,它沒有登上大雅之堂的資格。
無論是善緣也好,是孽緣也罷,既然相識了,那就是一種緣分。管它是恩賜,還是劫難,只要真正喜歡過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