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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會在報紙網站等媒體上看到因愛生恨毀了他人毀了自己的新聞,不得不感慨愛情會讓人瘋狂。愛恨只在一念之間,由愛生恨的人究竟是痴情還是薄情?

在感情的世界裡,我們常常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原本一個人很愛一個人,因為一些事情的發生,變得很恨那個人。沒有經歷過的人很難理解,因為我們總覺曾經那麼深愛的人,怎麼可能因為一些事情就產生那麼大的恨意呢?但事實上這個是有其心理因素影響的,人的感情在受外界刺激的影響下,具有多度性和兩極性的特點,一般我們會對某種情感有不同等級的劃分,還會找出與之相對立的情感狀態,如愛與恨、歡樂與憂愁等。

愛可謂人類情緒體驗中最強烈的一種。從心理學上講,愛是我們對他人的一種心理能量的最大調動,當被調動起來的能量突然失去了釋放的物件,就會體驗到強烈的空虛、絕望、痛苦、憤怒、悲傷,而在這種心理狀態下常會做出失控行為。

愛恨同源,我們對同一個人會同時懷有愛恨兩種截然相反的感情,因為他身上同時具備我們喜歡和不喜歡的東西。如果關係比較疏遠,愛和恨會顯得比較微弱,接近中性;如果關係非常密切,愛和恨就會變得很強烈。有人問,為什麼有的情侶或夫妻一直相愛看不出恨的痕跡?精神分析學認為,他們的恨被抑制住了。不管多相愛的兩個人,相處中都會有摩擦和矛盾,所謂的“打情罵俏”,弗洛伊德稱為“詼諧”,但詼諧的本質是攻擊,不過換了件輕鬆的外衣,是變相的攻擊,是攻擊的昇華。

因愛生恨其實反映心理擺規律是一種心理效應,心理效應是指在特定背景的心理活動過程中,感情的等級越高,呈現的“心理斜坡”就越大,因此也就很容易向相反的情緒狀態進行轉化。舉個例子,如果你現在感到興奮無比,那相反的心理狀態極有可能在另一時刻不可避免地出現,古人常常說的“樂極生悲”也是這個意思。

愛一個人得不到回饋,在受到傷害後便會轉用恨的方式來掩蓋,恨是一種攻擊,透過攻擊讓自己認為不再愛了。因此愛得不到時,人們通常會經歷這樣的心理過程:憤怒和抗議愛人的離開,試圖贏回愛人的認同,未果後重復憤怒和痛苦情緒,痛過後徹底放棄,將自己重新準備好,進行下一次戀愛。

愛情是觸及到靈魂的大事,所以婚戀對於人的壓力是很大的。如果成功,自然皆大歡喜。如果失敗,它就會引起許多負面情緒,比如失落、自卑、憤怒等等。有些人的心理比較健康,他們的心胸足夠寬廣,能夠裝得下“不如意”,他們有很多方法,可以消化負面情緒,找朋友聊聊天,聽聽音樂,慢慢就會過去。這種人不容易因愛生恨。有些人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婚愛失敗,他們可能會怨自己,甚至變得抑鬱低落,但他們一般不會責怪別人,這種人也不容易因愛生恨。還有一種人,一不開心就習慣賴別人,他們透過指責他人來回避心痛的感覺,遇到婚戀失敗,他們越是難受就越喜歡攻擊對方,把對方踩低拍扁,他們的心才會舒服起來,這種人是很容易因愛生恨的,這種人到最後不得不成為仇敵,就連陌生人都做不成。

吸引定律又稱“吸引力法則”,指思想集中在某一領域的時候,跟這個領域相關的人、事、物就會被他吸引而來。好的心態會吸引好的事情,反之亦然。很多人給吸引力法則做了不同程度的詮釋,在我看來,完全沒有那麼神秘。你很開心去談一次生意,你的開心會感染你的合作伙伴,生意成功機率自然大。你心情煩躁去找一個人辦事,我想十有八九會告吹。你心中有愛,一切美好的願望都可以實現,你心中有恨,倒黴事會一直困擾你。

如果你在婚戀中失敗了,希望你能放下恨,放下恨,不代表寬容、縱容、懦弱,不是便宜了對方,是便宜了你自己,解脫的是自己,釋放的是你自己,與對方無關。當你不打算讓對方好過的時候,真正不好過的是自己。人生太短了,人心也太脆弱,經不起天長日久的傷害和折磨,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快樂和高質量的人生,忘掉不愉快的過去,是為了活好現在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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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再愛一個人,也不能把這些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