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裡我的好友李老伯今年八十四歲,育有二男四女,已是兒孫滿堂,都有較穩定收入,曰子過的都不錯。去年他老伴去世後,他思來想去該把這一輩子攢下的二十萬元分了,免得日後兒女鬧矛盾。
錢到底如何分,他想了很久,按照我們當地的老傳統,出嫁閨女沒有股,應該二個兒子每人十萬,他在倆個兒子家掄流生活,轉幾天又想,這女兒也不是外人啊,思來想去,拿定主意:倆個兒子每人五萬,四個閨女每人二萬五。分錢的當天,六個子女都心中不滿,兒子覺得,父親由他們倆人負責餘生生活,錢就不應該分給閨女;四個女兒覺得新社會男女應平等,應該平分。掙吵不斷紅了臉,八十多歲的老人說誰也不聽,父親、兒子、女兒三方各說各有禮,分錢分沒了親情,本來老人想把錢分了,就不在一人起夥做飯,自己每月有三千元退休工資,倆個兒子掄流住,每月交生活費一千五佰元。這下可好,六個兒女吵成一鍋粥,各說各有理,錢沒分成,都成了仇人,李老伯只好自己繼續生活,常耒我這坐探討解決辦法,我說你不該公開透明分,每個人獨自給,誰也不知底,李老伯說,我一輩子光明磊落,臨老分個錢不明不暗,哎呀兒女不知足呵……
我一時也拿不出好辦法,李老伯這二十萬該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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