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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2歲,廣告策劃主管,老公35歲,經商,我們結婚七年,有個兒子。以前我和老公的感情挺好,老公和別人一起合夥開公司。由於要經常跑外地處理業務,一年難得回家幾趟。

今年過春節的時候,我和老公去父母家拜年,父母和老公面對面吵了起來,這個年都沒有過好。老公隨後就向我提出了離婚,以後再也沒有和我同房過。我後來打電話發簡訊,老公都不回,我沒轍了。只好帶著孩子去老公所在的城市找他,找了很久也沒有任何音信。最後,我聽到鄰居說,看到我老公和一個女人就住在隔壁小區。

我一個人苦苦掙扎了大半年,帶著孩子四處漂泊,我心中的苦誰知道?我無法忍受,心中的滿腔怒火由此爆發。我帶了人把老公和小三暴打了一頓。

第二天接到了派出所的電話,讓我來做筆錄,說我私闖民宅。小三和老公也在場,小三告我蓄意傷人,說要把我弄進監獄去。我冷笑著對小三說道:無所謂,我打你也是活該,那麼喜歡勾引我老公,送給你好了。

事情的最後,我被派出所罰了款,接受口頭教育,並承擔了醫藥費。隨後,我便向法院提出了離婚申請!

林先生:

女士你好!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心裡可能會很不好受,我也能理解其中的心酸。每個人的處事方法都不一樣,如果不是身為當事人,誰也無法去理解這樣的行為。事情既然過去了,那就翻開新的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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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好的婚姻,靠的不是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