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們都知道,幼兒園要三週歲,再小的託班也要兩週歲才會接收。這裡就有兩年多的時間,上班時間誰來帶小孩就是個問題了。我們可能一般情況下,都是想當然的覺得應該奶奶來幫忙帶是最合理的。
我們這種婦女能頂半邊天的氛圍,和歐美、日本等國家都是不同的。他們一般都是女性生完孩子就辭職在家帶小孩,等小孩長大到一定程度再又去工作。他們不會要求雙方父母幫忙帶小孩,因為帶小孩是自己的事情。這樣的情況,也會帶來一個弊端,就是女性的職場發展受到限制,不停的辭職找工作,還要把很多的精力放在孩子身上,能給你提拔機會嗎?
但是,在中國的法律中,對帶小孩的義務,也是落在父母,而不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身上的。說到底,幫忙帶小孩是情分,不幫忙帶小孩是本分。我們作為小孩父母,是沒有資格說父母不幫忙帶小孩就要記恨他們,甚至威脅不贍養他們的。
一方面,要上班,另一方面,帶小孩又是自己事情。那唯一的辦法就是求自己的父母幫忙了。
這裡又涉及到請誰的父母更加合理。我是傾向於請女方的父母幫忙,最主要是因為婆媳矛盾。婆媳矛盾最主要是因為兩個女人都有自己的規矩,當規矩不同,就很容易起矛盾。這個我在第二篇男女性格差異裡面講到過,而且男性多數對家務介入更少,起矛盾的點要少。如果請女方的父母幫忙,則母親和女兒之間總更加協調,減少不少事端。就算母女之間有了爭吵,也能很快平息。
如果女方父母沒條件,或者不願意,那隻好請男方父母幫忙。既然是請別人幫忙,有些時候就要忍耐,特別是媳婦,要記住別人是來幫助你的,有些事情只能多忍耐。
當然還有請保姆的,但是請過保姆都知道,保姆難請,還不穩定。而且保姆也有自己的性格和行事方法,並不會一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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