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會。
看完《前任1》到《前任3》人生頓悟了許多,其實並不是回不到過去,而是壓根兒不想回到過去,哪怕很難過很難過。因為時間,地點,空間,人生的經歷和各種都已經變遷,為什麼還要回到過去?
常言說:老黃曆是翻不得的,因為翻了會得病。之所以有這樣的民間傳說,是因為老黃曆上全是灰,內頁可能當年勾畫過一些重要的日子,當你翻開的時候看到那些簽註了的特別日子,會想起某人,某件事情,回憶使人感傷,悲從中來,容易猝死。當然,死可能有點誇張。
戀愛分手的原因,有三種,一種說法是性格不合,至於性格合不合,可能真的只是個藉口吧。不合的不是性格,可能是興趣吧?一種說法是錢,貧賤夫妻百事衰,沒有錢的愛情全是生活,人又是及其需要物質的,當你滿足不了另一半的需求時,可能就是失去她的時候;在有一種就是感情,有一方出軌,然後落下實錘,人證物證都有,另一方提出分手。
前女友,顧名思義,就是之前的女性朋友。突然有一天打電話告訴你說:“想你了,我們一起吃頓飯嗎?”多少年後,你還會因為她一句“我想你了”而衝動嗎?我估計許多人都不會了吧?因為已經是過去式了,人也長大,經歷的事情也多,絕對不會再因為某人一句“我想你了”就屁顛屁顛的去見面吧?
人是有原則的,也是需要矜持的。當年離你而去的女人,也同樣是上面三種情況:性格不合、你沒錢、她出軌了。這三種情況導致了二人感情終結,既然都是對方主動拋棄你的,現在又找回來,說明她想清楚了?明白了?還是你合適?還是覺得你比後面遇到的男的更適合她?等等,不管對方出以什麼樣的目的,約你見面,你確定要去嗎?
可能有人會說:去,怎麼不去,卻了接的睡。確實,現在談戀愛不談上床的太少了,多數都會談上床,分手了就意味著不睡在一起了。然並卵,你覺得主動又來找你,是為了覺得你更適合她嗎?可能不是吧?
分手再找回來的也是三個原因:一是賊心不死,覺得你更適合她;二是炫耀,她嫁的好,或者現在過的好,想讓你看看,離開了你,她活的有多滋潤;三就是過的不好,想續前緣,或者找你借錢吧!
這三種原因,任何一種,找回來都不是善茬啊。覺得你合適她,絕對是死纏爛打的要來糾纏的,說不定還對你下幾個套,讓你屈服,然後把你得到;覺的過的比你好,你真去了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對方是來炫耀的啊,你去看她炫耀,數落,諷刺,你覺得好麼?第三來找你借錢的,你需要同情她嗎?你覺得借錢給她,她拿到就會和你繼續好?我覺得不可能,人家是衝著錢來的啊。
當我們有了新的生活,脫離了舊的環境,人生已經改變了方向。前女友如果再找來,我想,我們都該慎重的選擇是見不見吧?因為見了,你現在的愛人怎麼辦?知道了如何說?如果不見,對方會不會跑到你家樓下,然後堵你的路,出門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