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老公去了民政局。準備跟老公離婚。沒想到我們多年的感情竟然被一個年紀比我老公小二十多歲的女生給打敗了。想到跟老公在一起這麼多年的感情。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
當我們和丈夫結婚時,我們都是目前住在城裡的人。當時我們都在行政單位工作。大概在我兒子上小學的時候,老公辭職了。之後,丈夫用了將近20年的時間讓自己成為一個成功的男人。然而,丈夫並沒有逃脫金錢變質的命運。
為了挽留老公,我去了女裝店鬧事。女方當時的原話:愛情是兩個人可以推動的東西。理由:如果我單方面只喜歡你老公,你覺得你老公會為了我和你離婚嗎?因此,你只找我去爭論,沒有用,有能力,讓你老公不要繼續喜歡我。我願意退出這段感情。
小三雖然更厲害,但也有道理。
我知道,正是因為老公變心了,我們的婚姻才難以維繫。
我48歲。離婚後的生活該怎麼辦?
我48歲,我丈夫60歲,他為了一個30歲的女孩和我離婚
男人愛年輕漂亮的女人,男人愛自己的孩子。
你兒子是他事業的唯一繼承人。所以,他最終繼承父親是必然的。
小三,頂多就是和老公住在一起,不愁吃喝。更何況小三現在有自己的服裝店。她不屬於那種總是依賴男人的女人。
你不能排除小三已經實現了和你丈夫一起開服裝店的夢想。等她的生意做大了,她足夠強大了,就會把你老公趕出去。
現在你對未來很迷茫。個人感覺還是在感情層面上迷失了。在物質層面,你自然會“靠你媽靠兒子”。
如果能遇到,可以考慮婚姻重組。如果不能遇到一個人,過著不愁吃喝的生活就好。
當婚姻出現了問題以後,僅靠一方的委婉挽留。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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