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我這條命是婆婆給的,其實我跟婆婆的關係遠沒有外人看的那麼簡單,因為在我小的時候婆婆就跟我認識了。
婆婆是我媽的好姐妹,小時候我也比較貪玩,有一次去家門口的一個小池塘裡玩水,結果一不小心滑到了池塘裡,就在我掙扎絕望的時候,婆婆看到了我,直接下去把我拽了上來。
平時婆婆對我也特別好,所以我從心裡面更願意把她當我的乾媽看。
我的婚姻也算是水到渠成順水推舟的,反正就是兩邊大人的意思,而我跟老公也比較滿意,所以就走到了一起。
婆婆平常會去菜場賣菜,有一次起早的時候被一輛沒有牌照的麵包車給撞倒了,幸虧救助及時,不然婆婆已經不在了。
為了救婆婆,我花光了我所有的陪嫁,也和老闆請了一個多月的假留在醫院照顧婆婆。
當然了,我不是一直在醫院的,因為婆婆還有一個女兒,就是我的小姑子,平時就是我們兩個人輪流著照顧。
兩個月以後婆婆出院了,住院那一天,小姑子把我拉到一旁塞給我一個東西,然後對我說:“這是媽讓我給你的,裡面是她一輩子的積蓄,媽說曾經她救過你,如今你又如此回報她,他也應該還你這份恩情。”
我這個人淚點比較低,聽到這個話,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我真的沒有想過要什麼回報,可是婆婆卻如此銘記於心,真的讓我特別的幸福和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