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的時候,我爸跟男方要了6萬彩禮,少一分都不行,結婚後彩禮也沒有給我,嫁妝也是1000錢價值的東西,對於這件事我很不滿意,可是沒地說,誰讓他是我老子,他說了算。我是農村的,結婚當天在我們村祠堂擺了25桌,可以說很盛大的婚禮了,不過擺酒的錢都是我老公出的,我爸說是我們這邊的風俗,我知道其實不是我們這邊的風俗,是我爸沒錢。說起來我還是個私生女呢,我媽18歲生的我,沒有結婚證,我2歲我父母就因為感情不和分手了,我媽另外組建了家庭,我爸卻一直單著到現在,我爸有個壞毛病愛賭錢,所以他沒有一分存款,我小時候上學的錢都是姑姑給奶奶的,我爸沒管過我,雖然我們交流不多,我們感情卻很好,這就是血濃於水吧,我初二沒上完就出來打工了,實在不忍心看著我奶奶把錢給我讀書她自己省吃儉用,有病都是扛著,我出來工作以後從來沒找家裡要過錢,家裡的冰箱,空調,電視,洗衣機都是我買的,我爸沒錢還會找我要,再加上沒次回家都會給奶奶一些,所以我打工幾年也沒有存款,剛好夠花的。
你們覺得我以前的做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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