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我參加工作一年有餘,私企文員。因為我老闆只比我大5歲,卻已經有了屬於自己的公司,所以,很欣賞,很崇拜,還有一點喜歡。
因為各種情愫的摻雜,使得我在工作中非常賣力。
有一次,老闆帶我去見客戶,期間,我倆都喝了點酒,也是那天,我倆跨越了雷池。
之後,我們就心照不宣地成了“情侶”。
其實,這種感情對我而言是痛並快樂的:1)和他在一起很幸福;2)一想到他有老婆和孩子就很痛苦。
曾問他:你愛我嗎?
他:愛。
因為覺得讓他為我離婚有些貪婪,所以,我在他面前從來沒有談及過我們的未來。我甚至會在某些時候,暗示自己:愛一個人,不一定非要長期擁有。
那時候,我甚至卑微到:他回家後,我會自覺地不去打擾他。
然,我們的事情最終還是被他老婆知道了。
換來的結果:他老婆來到他公司,把我叫到他辦公室,當著他的面,告訴我,你被解僱了。
其實,非常能理解他老婆的心情,讓我傷心難過的是,他當時就站在旁邊,卻選擇了一聲不吭。
走出他的公司,在回出租屋的路上,感覺自己好傻好傻。
一個人傷心了幾天之後,我知道,我不能這麼消沉下去。
如今,我又找了一家公司,開啟了全新的工作和生活。
往後餘生,絕對不會再碰已婚男。
1)在這個以錢論英雄的年代,會有一些人,在金錢誘惑下,做了第三者,又或者,主動承接了這個角色;
2)想說的是,第三者太羞恥,且下場往往很慘。
說一個比較常見的案例:
趁著年輕,傍了大款,最後被養成了寄生蟲,到了三十好幾的年紀,被情人甩了。好的結局:撈到了房子和票子;壞的結局:什麼都沒撈到。但是,會有一個共性:因為長時間被包養,在和情人分手之後,自己成了生活的低能。
在此奉勸所有年輕人:可以靠婚姻來改變命運,但是,不要僥倖靠做第三者來改變命運。
一個人最有底氣的活法:用自己的辛勤勞作,幫自己撐起一個踏實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