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的朋友們,既不熟悉,也不瞭解,所知的一切均為對方所言所說。
雖然我們脾氣秉性相投,愛好喜歡一致,但迴歸現實生活,不曉得我們還能不能保持以往的心態與想法,還能夠繼續做好朋友。
現在流行的網路相親戀愛“見光死”,恐怕就有非常深刻的道理。
在網路上,每人都會體現出別樣的魅力,展現吸引眼球的獨特能量,其目標就為吸引大眾的關注。
投人所好,投其所想,必有小心思與小伎倆蘊含其中。
真假虛實兼存,我們在網路中所結識的人大多數都是熟悉的陌生人。即使我們在各種部落格空間或者遊戲中長期相識相交,在敲打語言文字的渲染下各自心儀,或者在誘惑力十足的麥克風聲音內互相吸引,但不可反駁的現實卻能讓我們清醒,我們依舊是那非常陌生的朋友。
因為我們對面不相識,哪怕見過影片的也只是看個表象,因為不可能知道對面是男、是女、是人、是狗。
我們根本就不瞭解對方的真實情況,完全不知曉對方的全部資料,你所知道並所收到的,都是對方有目標性的供給。非常有可能,就連這個男女性別都帶著雙引號。
工作、身高、長相、學識、家庭、性格、脾氣、品德、心性等等,我們不瞭解的地方實在太多,不知道的材料讓人無法相信。
可以這麼說,除了我們具有相同的喜歡與愛好以外,似乎我們之間就再也沒有相同類似的地方,不是如此嗎?
細思量下,你敢認同並認可對方的哪一點呢?
除了不保真的影片性別,因為對面是不是你所認識的人很難說,桃代李僵的事應該不難做到。
現在這麼發達的科技水平,一般人假設做不到,別有用心的人完全可以外僱一女臨時工。
但反過來說,我們真的就是陌生人嗎?我們真的不熟悉嗎?
這麼多年的交往,這麼多年的陪伴,這麼多年的默契,這麼多年的緣分。
不算知音,勝似知己,但總可以納入朋友的行列吧。
可是,網路上的知音與知己,真可以拿到現實生活中來驗證嗎?
我們又何苦非要將網路中的人直接擺放在個人面前,非得要將網路中的故事發生在現實生活裡,開放的網路顯示虛幻的人生,沉浸網路其中不是更佳嗎?
何必自求其苦,何必自討其煩,何必自找其辱。網路裡所發生的一切故事,那是可以隨時終止的虛幻故事,完全可以按個人性情來左右情節的發展,這是一個完全可控的非現實類故事。
如果網路中所發生的虛擬故事,與現實生活過於接近,還夢想著走進殘酷的現實,那麼後果與結局則不由人掌控。
現實生活中所發生的一切故事,好多情況不由自我操控,你所想的並不能得到他人認同,你所以為的只是你自己認為的。
現實必須要受到世俗和其他眾人風俗習慣的巨大影響,完全無法任由個人所自由把控。
而我們可以在網路中追求肆意的快樂,隨心享受虛幻世界的美妙幸福。
何必非要將其轉移到現實生活內,得不償失啊。
無論再熟悉的網友,那都是虛擬網路中的不成熟朋友,不能算作現實生活中的真摯良友,網路中的朋友必定為陌生的朋友,這不須個人認同,也不必徵求個人承認。
即使在網路中我們會成為那最最最要好的朋友,也可稱之為知己知音契友,但這也僅限於網路。
保留網路中這份清爽良好的感覺不行嗎?
作為網路中最貼心最熟悉的紅藍顏知己不好嗎?
要知道,網路中再熟悉的朋友轉換到現實,那也只能成為熟悉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