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第13條明確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既然是這樣,那我們家和小姑子家就應該平分拆遷款,但是我的公婆擺明了偏心我的小姑子,居然把全部的拆遷款都給了她。更可氣的是,村裡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閒民居然還說我公婆做的對,真的不嫌事多。
我就是不服氣,就是不甘心,一個兒子,一個女兒,按照農村的老規矩,家產是留給兒子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誰家女兒還來爭家產的啊!
當然我不是說小姑子不好,她人是不錯的,我和老公常年在外打工,她雖然嫁出去了,但是畢竟只是鄰村,所以回去看望的次數肯定是比我們多的。但是這也不是公婆要把拆遷款全部給小姑子的理由啊!
我們雖然難得才能回去探親一次,但是我們平時也不定時會往家裡寄生活費,每年回來大包小包的,有一半都是給我公婆買的,還要我和老公做到怎麼樣呢?
這次拆遷公婆都沒有事先告知我和老公,雖然我們早就知道老家要拆遷,但是具體的時間還是不清楚啊。當我們從旁人那邊得知拆遷的訊息後,我們就請假回來了。可是我的公婆,我親愛的公婆卻當面告訴我們這拆遷款一分錢都不會留給我們。我自然是不服氣的,問公婆為什麼。
公婆振振有詞,說了兩個個理由。第一,這五年多的時間,我和老公幾乎都不回家看望他們,都是小姑子在身邊伺候,大小事也都是小姑子幫忙的。第二,我們的經濟條件遠比小姑子好,我們也已經有了自己的房子,在外地落了戶,但是小姑子家上有老下有小,經濟負擔特別大。
哎,真的是越想越生氣,我們雖然在外也有房子,但是房子也是老公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貸還要還呢啊。而且那邊的物價很高,每天光光買菜什麼的就要花去不少了。我們也是需要錢的啊!
我沒好氣的和我公婆大吵了一架,這吵鬧聲引來了左鄰右舍,他們還幫著我公婆一起說我和老公,還說我公婆就應該一分錢都不留給我們,呵呵,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說出來就是希望大家幫我評評理,憑什麼我和老公一分錢都拿不到,小姑子能拿到全部的拆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