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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和婚姻都是一樣,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緣來時,我們是祝福的;緣盡時,我們是悲傷的,覺得遺憾的。

但這些僅限於旁觀者的感受,對於當事人來說,緣來,並非就是好事,緣盡,也並非是壞事。

夫妻緣盡時,多多少少會有一些傷害和痛苦。有些人想著儘早解脫,有些人則很難放下,就算分開,還是會沉浸在悲痛之中。

結婚時,我們都希望未來的婚姻能夠像錢鍾書對楊絳說的那樣:“從今以後,咱們只有死別,不再生離。”

只可惜有些夫妻走著走著就散了,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夫妻之間既然已經沒有了感情,在一起也是一種折磨,倒不如面對這個婚姻的“盡頭”,選擇勇敢離開,放彼此一條生路,去尋找新的人生方向。

或許你會痛苦,或許你會放不下,更不知道以後的路該如何走。其實,夫妻緣盡時,只要想清楚三件事,就能釋懷了。

01 與其相互折磨,不如各自安好

婚姻中,有些夫妻在一起的時間長了,對於彼此的感情也就疏於經營了。慢慢地,夫妻之間的感情也就被嫌棄、厭煩等等這些不好的情緒所替代。

直到有一天,看到對方煩了、厭了、膩了,才發覺這樣的婚姻對於自己來說就是折磨。

在想要放棄這段婚姻的時候,過去的經歷又會歷歷在目,想起以前兩人相愛的樣子,又覺得就這樣放棄太可惜了。

他們想過去挽回這段感情,也想要繼續這段婚姻。如此,兩人都被反覆地折磨著,最終還是沒能修復好夫妻之間的感情,婚姻,終究還是被現實給打敗了。

婚姻讓兩個人如此痛苦,倒不如選擇放手。與其相互折磨,不如各自安好,去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一片天地。

就像辛夷塢說的:“是我的,就是我的,走了的,只能說明他從來沒有屬於過我,也許愛情是剛性的,婚姻卻是柔性的,我們都得學得妥協。”

02 再好的愛情,也是曾經,過去的終究回不來了

三毛說:“歲月極美,在於它必然的流逝。春花、秋月、夏日、冬雪。”

在過去的歲月裡,讓我們難忘的都是那些美好快樂的事情,而那些爭吵、傷害、不快的事情早就遺忘在了時間的長河裡。

有時候我們會想,若是我們能夠回到過去,還會選擇身邊的這個人嗎?還會義無反顧地跟他結婚?即使知道現在的結局。

這樣的假如,如今也只能想想了,因為這些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會這樣想,不過是想要給自己更多的安慰,或者說更多反悔的藉口。

歲月,終究是不可能逆轉的,過去的已然成為了過去。

再好的愛情,也是曾經的事情,就算現在感情破裂了,兩個人過不下去了,也無法用歲月來彌補。

我們能做的就是珍惜當下,慎重的做下每一個決定。既然無法改變過去,就不要讓現在出現更多的遺憾。

夫妻緣盡,就接受這樣的事實,珍惜現在和以後的日子。

03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很多時候,我們看到的不過是事情的表面。有些事情看似不幸,但事實說不定恰好相反。

夫妻緣盡,看似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是一份感情的遺憾。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兩個人在一起不幸福,又何必要委屈自己,繼續過著不幸的日子呢?

選擇分開,也就意味著兩個人的餘生都有了更多的可能。他們可以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可以去過新的人生,可以遇見一份新的感情。

如此,對於緣盡的夫妻,分開也算是一件好事。

就像瓊瑤說的那樣:“一個失敗的婚姻,就是一場悲劇;結束一場悲劇,等於開始一場喜劇。”

幸福和不幸是相對的,原本相愛的夫妻緣盡了,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是緣盡的夫妻選擇放過彼此,也算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夫妻緣盡時,只要能夠看透這三件事,慢慢地也就釋懷了。莎士比亞說:“寧願做一朵籬下的野花,不願做一朵受恩惠的薔薇。與其逢迎獻媚,偷取別人的歡心,毋寧被眾人所鄙棄。”

婚姻,不也是如此嗎?

寧願一個人過得瀟灑自在,也不要兩個人相互折磨地在一起生活。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不幸的日子越多,也就意味著幸福的日子就更少。

夫妻感情破裂了,沒什麼大不了的,那不過是曾經的一個總結而已。

既來之,則安之。

所有不幸的事,就讓它過去吧。我們應該想的是如何過好現在和以後,而不是沉浸在過去的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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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最容易讓夫妻反目的事,聰明女人絕不碰,傻女人卻越幹越樂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