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襁褓裡的孩子,需要哺育,因為,他太小了。
生過孩子的母親,“擺脫”不掉被哺育,因為,她心還沒長大。
所不同的是,襁褓裡的孩子,會順其自然生長,而生過孩子的母親,卻要為此付出代價。
這就是真嬰兒和假嬰兒的不同。
再說老母親,乳汁不捨得斷,害己又害別人。
人成長以後,還被捧在手裡做透明玻璃杯,一旦摔掉,必定碎一地玻璃渣。
就算粘起來,那些痕跡,也會長成疤痕,看起來,驚心動魄。
(為閱讀體驗,故事以第一人稱敘述)
02
明天就要去離婚了。
我一夜未眠。不,我已經不知道有多少個夜晚是睜眼度過了。
我始終不相信,曾經深愛的兩個人,明天就拿紅本換綠本,之後耳鬢廝磨的你我從此相隔天涯。
老婆給我起外號小李子。
時間久了,這個名字就熟稔了,聽起來很順耳。
老婆性格活潑,愛笑愛鬧。而我,沉靜內斂。正好互補。
所以,剛認識那會,兩個人像兩塊吸鐵石,一刻都無法分開。
9年前,閃婚還是個新名詞。
但沉入熱烈中的我們,就毫不猶豫踩上了這個名詞變動詞, 變成了名副其實的閃婚夫妻。
說實話,到現在,我都愛我的妻子。我從不後悔愛上她,更不後悔愛過她。
兩個兒子,一個七歲,一個一歲半。
大兒子很喜歡小兒子,常常拿他當玩具一樣,逗著玩。假意搶東西吃。事實上,他十分疼愛弟弟。
還有一點,我是被追的,是老婆追的我。但當時我沒捨得過多“難為”她,不捨得考驗她。
三兩個回合,你來我往,我就妥協了。並且心甘情願上了賊船。我以為,一個如此“上趕著”追我的女人,這輩子一定能跟我白頭偕老,甚至至死不渝。
可是,到最後,一場女追男帶來的愛情,帶來的婚姻,還不是就這樣走到盡頭?
關鍵是,最後惹一身傷的人,是我,不是她。還有我可憐的孩子。
曾經為了孩子,我哀求她,不要輕率做決定,要不然,就苦了兩個孩子。
但是,她不聽,自從我們產生分歧之後,她聽她媽的每一句話,不管我說的對與不對,她從不進耳。
所以,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作廢的。
作為一個男人,我不但婚姻失敗,自我也失敗。而且,為此我還連累我的孩子,我的家人。
我不承認我做錯了什麼。
但命運為什麼就這麼對我呢?
離開一個還愛的人,那種痛是蝕骨的。
03
婚後,丈母孃說,要幫我們,怕我們過不好日子,帶不好孩子。我那麼愛老婆,自然沒有不允之理。
可是,丈母孃來了之後,原本恩愛的夫妻,和一個大家庭,漸漸全部面目全非。
丈母孃不停的給老婆灌輸,婆婆不如親媽,男人也靠不住。
為了把女兒死死拿捏住,又把即將退休的老丈人搬到我們家。
在丈母孃眼裡,我應該算是外人。
但是,在很多事上,她又沒把我當外人。
我跟老婆鬧矛盾,都要跑到外面去。如果讓他們知道了,肯定有一場說到唾沫飛乾的斥責。而且,大部分到最後都是我的不對。
因為,我是男人,在任何事上都要讓著女人。
剛開始,老婆還從事情的是非上,幫我在她父母面前爭辯幾句,到後來,她習慣了。
仗勢欺人,不得不用在這裡,因為我覺得它太貼切了。
出於愛老婆,尊敬老人,我都忍了。
而我忍的結局,到最後終於無法收場。
我們鬧矛盾後,我提出再買套房子,我們搬出去住。老婆死活不答應。只有一個理由:“我爸媽就我一個孩子,我要是搬出去住,他們就走了。”
每次過年,丈母孃都要把我們一家全帶走,不讓我們回我爸媽那裡。這樣的事,她說一不二,更別提其它林林總總的小事了。
後來,老丈人的父親去世了,老太太受不了這個打擊,幾天不吃飯。當時,我就說在家多住幾天吧,老太太都80多歲的人了,好好陪陪她。老丈人就是老太太唯一的支柱。
老丈人不聽,只在家呆了幾天,就又往我家趕。
結果,剛到家幾個小時,那邊又報喪,老太太去世了。
為這事,我特別看不起老丈人,急著到我家來,就是為了躲避家事,平時還喜歡喝酒耍酒瘋。
但,就是這樣一個男人,被丈母孃和我老婆崇拜。我都不知道她們崇拜的原因在哪裡?
丈母孃家重男輕女,不生兒子,也把女兒當兒子看。
年輕時老丈人酗酒,動不動掀桌子,有一年,大年初六,她爸就掀桌子,又跑出去喝酒,到晚上很多人送他回來。
他不上樓,就在下面罵罵咧咧,要丈母孃下去接他。
結果,丈母孃和我老婆當著看熱鬧的所有人,跟他道歉認錯。
由於年輕時兩人老打架,丈母孃又遭家暴。後來,可能就是想彌補女兒。
所以,就採取這種方式,處處管教我們的家。
在我老婆心裡,她老爸老媽說的話就是真理。
用丈母孃的話說:“誰害你,你爹媽都不會害你,相反,爹媽都是為你好。”
在決定離婚前,我們找過心理諮詢師。老師們都勸她,過自己的日子,不要任何話都聽父母的。畢竟,日子是跟老公和孩子一起過的。父母也要有自己的生活,不可能一輩子全搭進女兒家。
可是,老婆倔強的很,她說:“我沒辦選擇,一邊是我的父母,一邊是我的孩子。我不能沒有父母。我是獨生女,他們不依靠我依靠誰?依靠大街上的路人嗎?”
心理醫生說,讓父母離開並不是斷絕關係,而是各自過好生活。
但老婆依舊理解成,如果跟我搬走了,就沒有父母了。
她最終做了選擇,選擇父母和一個孩子。
為了父母,她寧願不要我和大兒子。
我,你可以不要,難道自己親生的兒子,你也不顧嗎?
拋棄孩子,都不如幾天見不到父母重要。
結婚多年,大多數都是我做飯,也許裡面含有討好的意味,畢竟,讓他們一家人快樂,我的家才能有笑聲。
可是,最後,我還是不服氣,當初,提出談戀愛的是你,到我家主動的是你,結婚也是你提的,婚後我不遺餘力的付出,到頭來,主動離婚的也是你。
我這麼多年的歲月,就這樣被你霍霍了。
04
預約了一天,第二天,離婚證拿到手。
我暗中快要哭成一個淚人。可是看到妻子,拿到離婚證時無所謂的表情,我整個的心痛都凝固了。
一旦起離婚之意,她就變得無比心狠。我帶大兒子出來,另外一套房子還沒有裝修完。
幾天了,她一個電話都沒有打過,問問兒子的情況。
辦理離婚手續,我還在勸她,想清楚,不要傷了孩子。而且,你那麼依賴父母是不行的。
當時辦理手續的工作人員,都說她死心眼,太軸,一根筋。
但她依然不為所動。
現在想想,結婚那麼多年,不過都是我在忍,沒有享受過家的溫情。
一想起孩子這麼小,就因為這個變成單親孩子,我就心如刀絞。
現在想想,她是真的狠啊,她從不隱藏任何情緒,任何事都不能吃虧,受委屈。甚至自己的孩子都沒有她的感受重要。
因為,她就是一個寶寶啊。
說她心狠,她爺爺奶奶去世,她眼裡一點淚花都沒有。
專家是在寬慰我嗎?說她太執拗,任何事都要按著她的性子來,跟誰生活都是這個樣子。
我承認,我搞不定這麼執拗的女人。
剛開始要離婚時,她還因為孩子有所動搖,可是,後來,她父母給她做思想工作,她就變得如此絕情起來。
由於丈母孃老兩口的參與,本來很好的小家庭,讓老婆對我父母視若仇人。
半年前那場吵架,丈母孃老口子負氣從我家出走,我老婆就沒消停一天,去民政局好幾次,要跟我離婚。
離不了就什麼都不管不問。工作也不幹了,在家待著,也不管孩子。明確說,讓我養她和兩個孩子。
我說兒子明年都要上學了,你別再折騰了。她不聽,直到丈母孃再回到這個家,她才罷休。
之後,丈母孃強勢到跟我動手。
我跟老婆到外面吵架被她知道,就好像捅了馬蜂窩。
所以,我對丈母孃也有氣,不想理她。
但,這一切都已變成過往煙雲。
我們離婚了。
她也不再愛大寶了。
離婚,我就要了大寶,和一個還房貸的房子。
兒子想弟弟了,跟前妻要弟弟的影片看,眼睛裡都是淚。
前妻卻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離婚那天,下午她來看大兒子,她只說讓孩子過那邊看看姥姥姥爺。
我不答應,她就輕蔑的甩我一句:小氣。
轉身而去。
我忍不住想詛咒丈母孃,詛咒前妻的狠心。
我也希望得到原諒,身陷囹圄,身不由己。我不是石頭,把任何事都看得無所謂。
但是,我更清楚,兒子要的絕不是這樣的父親,所以,我要堅強起來,打起精神,還給兒子一個陽光,自信,開朗的父親。
前妻,再見。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歷史人物慈禧,老太太獨斷專行啊。
這樣的家庭,被摻和的一塌糊塗,看的人難以接受。
更多的時候,是婆婆插手兒子家的生活居多,而丈母孃插手女婿家生活,畢竟還是少數。
但,平時不見,一出就是炸雷。超出多少愛管閒事的婆婆。
老人以為孩子好,甚至不惜運用思想專控的手段,就實在太不可取了。
把孩子的家庭攪散,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她離了這個,就不再找了?
再找,再重蹈覆轍?
最後的結果,怕是女兒難嫁吧。
畢竟,成年人的幸福,並不是父母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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