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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分手的那天,我又心酸又恨。我以為他總會來見我一面,結果他來都沒來!

我們是電話分手的,看不見彼此的眼神,只有冰冷冷的聲音從手機裡傳來。

我說:“分手吧。”

他說:“你說了算。”

當時心酸、委屈、不甘心哽咽在心頭,但是眼淚沒有流,默默的坐了一會兒,就起身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

床頭,放著兩個巨大的毛絨玩偶——米奇和米妮,他不喜歡這種東西,但是我喜歡,他就買了。當時我給他米奇,自己抱著米妮,“咱倆一人一個,你想我的時候,就抱抱米奇。”

他看了看他懷裡的米奇,跟我的換了換,“米妮長得才像你啊。”

我們沒有同居以前,我晚上睡覺的時候總是抱著米奇,假裝他在我身邊。後來同居了,我才發現,原來他晚上睡覺的時候也會抱著米妮……

我開啟衣櫃,我的衣服佔據了五分之四的位置,他的幾件襯衫和西服,乖乖的縮在一角。即便這樣,每次逛街,他還是不停的給我選衣服。這裡面所有的裙子,都是他買的。他一發工資,就給我買裙子,以此來討我歡心。他所有的襯衫和鞋子,也都是我買的。我一發工資,就會在網上搜最新款的椰子鞋和他喜歡的遊戲手辦,來博君一笑。

我很害怕打雷,每次到雷雨季,他都儘量避免出差。有一次公司有個臨時任務,要求他必須儘快趕過去,第二天夜裡,北京雷雨交加,我一個人縮在被子裡,耳朵裡塞著耳機,把聲音調的大大的,來抵抗自己的恐懼。

他像至尊寶一樣,腳踏七彩祥雲,身披金甲聖衣,就這麼突然回來了。後來我才知道,他早就知道北京要下雨,所以一忙完就從上海飛了回來。當時北京無法降落,只能降落到天津,他又連夜從天津趕高鐵回來。

那晚窗外大雨滂沱,窗內溫暖如春。當時,我的真以為,我倆肯定是要過一輩子的。除了他,我還能嫁誰?除了我,他還能娶誰?

他為了我,為了這個小家,犧牲了很多。我為了他,為了這個小家,也留下了不少痕跡。

廚房和洗手間裡的每一樣物品,他從來想不起買,家裡的每一寸地,都是我每天在拖。他整天大大咧咧,回到家鞋襪子亂丟一氣,也都是我每天在洗。他最開始甚至都不護膚,就一個洗面奶,洗完一擦,完事兒。經過我一系列護膚品的的悉心培養和愛護,現在他才能被稱之為小鮮肉,小狼狗。

可是,我把他培養成了我心中的男神,他也成為了別人心中的男神。爭吵,使原本可以忍受的一些小事情,也漸漸變得不可忍受。

我不願意再為了他無論春夏秋冬都穿裙子,因為白T恤牛仔褲,才是我的最愛。我之前之所以穿,不是因為我喜歡穿,而是因為他喜歡我穿,我才穿的。他也不肯再穿我買的椰子鞋,因為他一直覺得椰子鞋很醜,根本不喜歡穿,因為是我買的,所以他才經常穿。

我不肯再為他早起做飯,他不再去我公司接我一起回家。

我故意在他面前跟追我的人聊天,他就開始常常加班,半夜才回家。

我們像兩軍對戰一樣,除了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吵個不停,非要分出個是非對錯外,我們總能精確的找到對方最柔軟的地方,然後狠狠一擊。

他明明知道我心裡只有他一個人,他明明知道我除了他沒有其他男人,可他還是會在我出門的時候故意說:“你穿這麼多,挑不起那個誰的性趣!”

我明明知道他還愛我,他這麼說只是因為吃醋,只是為了得到一句讓他心安的話,可我還是說:“放心吧,羽絨服裡面是超短裙。”

他明明知道我最討厭他去KTV應酬,我最討厭他和一群男男女女一起喝到半夜醉醺醺的回家。他不僅去的次數越來越多,回來還會跟我形容他們點了多少香檳,裡面的陪唱有多好看。

他越這樣,我越跟追我的人見面,我不信他一點都不在乎;我越跟我追我的人見面,他晚上就回去的越晚,身上的香水味越重,他不信我不吃醋……

我們都在用刺痛對方的方式,來確定對方還愛自己,都從對方難以隱藏的失落和難過裡,找到一種報復的快感。

……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回想著三年來的點點滴滴,眼淚突然無法控制的噴湧而出。我坐在馬桶上,心酸的直不起腰!

我們在一起三年了,一千多個夜夜日日,如今,也都支離破碎了。

至尊寶沒有娶到紫霞仙子,而我,也註定無法嫁給我最愛的那個男生。

愛,是經不起消磨的。

再深再濃的愛,都會在一點一點的失望和摩擦中,消失殆盡。

殘留的餘愛,搖搖欲墜,已經經不起漫長歲月的考驗。

我說了分手,他沒有挽留。

就這樣,算了吧。

分手一個月後,我因為開車時走神兒,把車開馬路牙子上了,路杆把車頭燈都撞碎了,我被突然彈出來的安全氣囊護了一下,問題不大,還是去了趟醫院。

他還是慌慌張張跑來了。短短一個月不見,他也消瘦了不少。

四目相對的一瞬間,我多麼想一頭扎進他的懷裡,告訴他我有多害怕,告訴他這一個月來,我過得有多糟糕,我有多想他。但我實際上表現的像是見到一位普通朋友一樣,只是笑了笑,故作輕鬆的說:“你怎麼來了,我沒啥事,不用擔心。”

他也表現的很得體,像一位老友般對我笑笑,客氣又禮貌,“剛好路過,就過來看看。”

兩個人不知道為什麼,都變得有些不自然,明明手足無措卻還故作輕鬆。他沒有待多久,就走了,走的時候還囑咐我照顧好自己,我也囑咐了他晚上早點睡,別熬夜。

我們終於,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從朋友那得知,這一個月他也過得不好,朋友說他喝醉了,喊的都是我的名字。我說我過得也不好,滿腦子都是從前跟他的點點滴滴……

他們都不理解我們兩個人明明相愛,為什麼還能分手。最開始,我也不知道我們怎麼會走到分手的地步。我明明還愛他,他明明也沒有變心,為什麼我們會覺得到了非分手不可的地步?!

可是一天夜裡,我突然就想明白了。

我們只懂得相愛,卻不懂得經營愛。就像一個人擁有了很多錢,但是他不懂得管理,每天只知道花錢,再多的錢都會花完。就像我們的愛,即便擁有再多的愛,也會在對彼此的消磨和失望中,消失不見。

我們都太幼稚,懵懵懂懂,二十幾歲,就輕易的說出“一生一世”這樣的字眼。我們不懂得什麼是責任,也不懂得什麼是包容。遇到問題,除了爭吵,除了用傷害對方來確定自己在對方心裡的位置外,完全不知道愛一個人,也得修剪自己多餘的枝葉才行。

我們兩個幼稚的人,自己的路都走不穩,還企圖給對方一個康莊大道。

其實,我們無意中都有傷害對方的言語和舉動,而且還不自知,滿眼都是對方的錯,完全沒有審視過自己在這段感情裡做錯了什麼。

我跟他,回不去了。我們兩個人,雖然還有愛,但是中間已經有了太多的隔閡和失望,再也不可能回到曾經了。

有時候想起關於他的事,會忍不住嘆口氣,心會覺得有點遺憾,有點累。但是我真的不後悔,不後悔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見他,愛上他,也不後悔,分手。

就這……樣吧!!

以上照片是個人旅遊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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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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