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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的離婚就是因為兒子的問題,前妻這個人特別的寵兒子,所以現在把兒子寵得不像樣,小小年紀脾氣大的很,一點都不服管。

後來跟前妻離婚的時候,我主動把孩子的撫養權拿在了手裡,我絕對不能讓我兒子就這樣毀在前妻手中。

因為工作也比較忙,所以雖然說很想要兒子回到正軌,但是我不可能兩邊兼顧,所以兒子的改變並不很明顯。

離婚後我談了一個女友,平時我就把兒子交給她照顧,這樣我也放心。

但是兒子跟女友的相處時間不長,每天也就放學後的那一段時間。之前兒子從來沒有說過女友的不好,但是自從我上次出差把兒子託付給女友後,回來兒子就跟我告狀,說是總被我女友打。

一開始我覺得匪夷所思,因為我女友不是這樣子不講道理的人。

後來問過女友以後,我釋然了,因為兒子每次被我女友打都是因為他的不聽話,原本成績很差的他這次考試進步明顯,不用說肯定是女友的功勞。

孩子就是要有這樣的人管教才可以,經過這一次的事情,突然之間我很想跟女友早點結婚,因為我覺得她很適合做兒子的後媽。

最近我就在策劃求婚儀式,我要早一點把女友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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