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來說,一般離婚了以後雙方基本上都很少會聯絡了。但是有的時候忘不掉對方,偶爾聯絡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說離婚了以後還跟前夫發生關係的話。這個就有點藕斷絲連了。夫妻離婚後,女人為什麼還要和前夫發生關係?答案難以理解
1.李女士:努力挽回這段感情
是的,即使和前夫離婚了,我也不得不承認,我對他還是有感情的。我和老公結婚10年了,感情很好,有一個上小學的孩子。
我和他離婚的原因很簡單。有一次,我在網上發現了他和一個年輕女子曖昧的聊天記錄,我是一個眼裡揉不出沙子的人。我毅然與他離婚。雖然當時有口臭,但其實事後冷靜下來我會後悔的。
雖然我老公和一個女人有曖昧的聊天記錄,但是他一直在為家庭努力,沒有在身體上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所以離婚近半年,我多聯絡了他,試圖挽回這段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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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女士:我做不到。太無情了
雖然說離婚後互不打擾是給對方最後的尊嚴,但畢竟在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我們真的能互不打擾嗎,再見只是一個陌生人?我覺得不太現實。
我和前夫生活了將近20年。後來可能是因為我們在婚姻初期度過了甜蜜期,逐漸轉向平淡期。然而我們倆都向往浪漫。婚姻的平淡往往會讓我們因為一點小事鬧大。
後來,沒有辦法了。孩子高中畢業後,我們離婚了。
但是離婚後,我發現他的影子就在我的生命中。畢竟在一起20年了。有時候我覺得不開心的時候,我會和他說話。他也很樂意聽他的。也許在我們心裡,還沒有放下彼此。
所以有的時候又說雙方都放不下的話,不管因為什麼事情都不要輕易離婚。因為這不僅僅是雙方的事情,而是一個家庭,還有孩子以後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