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分手就要分得乾乾淨淨的,那種患得患失的感覺總是圍擾著你。
什麼讓她看到過得比她好,讓她後悔,讓她看到你的現任比她漂亮比他帥?讓她知道你比以前更優秀了等等。其實都是不甘心的行為,要知道提分手那方如果真的不愛你了,你所做的給她他看到了又怎樣?
在那人心中只是一個笑話罷了,看完就忘了。你變優秀就是讓別人後悔,我想不是真的提升了自己,提升是自己真的長大了,不是抱著某種目的。再說為了不值得的人,你不覺得總是抱著我變了,讓你後悔當初。活得更累,這樣你永遠都不會去放過自己。
其實你還愛著那個人,因為你恨,有句話叫,恨到極致,就是愛,因為恨你忘不了。
從無話不談到從此無交集的陌生人,想想心疼。
自己下定決心吧,總會過去的,其實過程那麼痛苦,但有句話叫做,長痛不如短痛。
生活要向前看,對以後遇到的人好一點,前任這種騙人的就沒必要留,如果能好好在一起會有前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