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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了一則現代故事:發生在2009年的美國,說的是一個年輕帥氣的中國小夥,追求一姑娘;因為姑娘說自己已經有男朋友,沒有答應和他交往,於是約姑娘出去喝咖啡;在咖啡廳裡,大庭廣眾之下,把姑娘砍的頭身分離,當場死了。

讓人想不到的是,那中國小夥是個留學博士,還是別人口中的“老實人”,平時樂觀,而且也很理智,父母還是大學教授!沒想到這樣的一個人,居然會用那樣殘忍的方式殺人。

收監後問起為什麼要殺害女孩時,小夥的回答讓人不可思議“我太愛她了!她一再拒絕我,得不到她我就毀了她”!這到底是個什麼邏輯?得不到就毀掉,這是愛嗎?愛一個人不是應該好好呵護嗎?如果都想著把人毀了,還怎麼去愛,怎麼談愛?

愛一個人應該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別人不答應,那是別人有了男朋友,重情義。雖然得不到,對於這樣的人應該更加愛護才對,就算自己會難過,看著所愛之人幸福快樂,那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這樣偏執的對待愛情,毀了的不只是一個年輕的生命,還毀了兩個家庭的幸福,以及自己的一生。既然愛,就該用心對待,而不是做出這樣毀了別人,更毀了自己的悲催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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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婆婆,這個孩子也不是沒媽,她媽為了結婚不要她,我幹嘛要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