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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被一則新聞觸動了,說是近年來,在江浙一帶悄然興起一種新的婚姻形式——兩頭婚,什麼意思呢?

1、這種婚姻既不屬於男娶女嫁,也不屬於女招男入贅,小夫妻通常各住各家

2、一般生育兩個小孩,第一個隨父姓,第二個隨母姓,各自主要撫養一個。

3、沒有外公外婆的概念,小孩對爸爸媽媽的父母都叫爺爺奶奶。

概括:當地人俗稱為“不來不去”“不進不出”“不嫁不娶”“兩家拼拼”,選擇兩頭婚的男女,通常本身就是獨生子女。

如此選擇是利大還是弊大?不止是網友爭論不休,就連一些律師和婦女工作者的意見都截然相反,我們來客觀的理一理。

01有利的方面

1、沒有彩禮和陪嫁門檻,雙方的經濟壓力減輕,相對而言,或可提高年輕人的結婚意願。

2、兩家商量好生倆娃,積極響應了國家的二胎政策,有利於緩解社會的老齡化。

3、雙方都是獨生子女,成家後和原生家庭幾乎不脫離,能得到到父母的照顧,緩解父母孤獨。

4、年輕人工作壓力大,父母能更願意也更方便幫帶孩子,親家各管各孩避免爭搶或互推。

02有哪些弊端

1、夫妻常住自己父母家,兩人感情融合度不足,很像“搭夥”過日子。

2、沒有了“外公外婆”的稱呼,孩子對長輩的認知會產生偏差。

3、分開撫養的兩個孩子,姓氏不同,兄弟姐妹情淡漠,甚至互相不容。

4、雙方父母老去或逝去的時候,夫妻和兩個孩子難以重新構架“家庭”。

03婚姻的本質-經濟問題

為了避免彩禮和嫁妝,所以“不嫁不娶”,在婚前就把經濟問題撇開了,潛臺詞就是“我們的關係平等”。

眾所周知,《民法典》即將於2020年1月1日生效,對於彩禮的問題是有規定的,在政策上會逐漸取消這種不合理的習俗。

而且如今女人也出門工作,與男人共同成為家裡的經濟支撐並不稀奇,那麼單純因為經濟原因選擇兩頭婚,明顯不客觀。

如果雙方家庭的經濟實力有較大偏差的時候,會不會造成婚姻中的夫妻和孩子生活水平差異很大?這樣的“家庭單位”是否穩固?

04婚姻的本質-傳宗接代

兩頭婚似乎強調了這一點,為了“傳宗接代”,還明確“孩子的歸屬”,但結婚就是為了生下孩子嗎?考慮了孩子的感受嗎?

我們經常說,孩子是被動降生的,不能選擇出身,不能選擇父母,兩頭婚卻給孩子限定了“家庭”、限定了“親情”。

但是兩頭婚的這種特定形態,對孩子的成長真的好嗎?孩子長大後會不會這樣想:

我有親兄弟,但他是另一個爺爺家的,與我何干?爺爺奶奶家的財產都是我的,我才是這個家的孫子,爸媽吵架我得幫著和我同姓的……

05婚姻的本質-夫妻關係

按照傳統來看,婚姻是兩個人在彼此相愛的前提下,有著共同的三觀,願意攜手走入婚姻,共同生活並生育下一代。

那麼“兩頭婚”就屬於顛覆了我們習慣性的認知,但又的確屬於時代應運而生的特殊形態。

可是當婚姻中的夫妻與原生家庭很緊密,勢必造成夫妻之間在空間上、時間上的疏遠,最嚴重的就是感情上的疏遠。

我們都知道離婚率居高不下,當夫妻雙方沒有很好的感情紐帶,那麼離婚率會不會更高呢?

06婚姻的本質-親家相處

傳統婚姻的概念下,雙方父母會為了兒女的“新家”而努力,簡單來說就是各自努力去付出。

比如直接的經濟支援,比如生活中柴米油鹽的關心,比如誰有空來幫忙照顧孩子,比如努力去疼女婿或兒媳婦……

總之,都是在為一個核心而努力,目的是讓自己的子女獲得長久的幸福,甚至因此還要努力與親家相處融洽,亦或為子女“撐腰”。

兩頭婚,核心被掰成了兩半,親家間的直接摩擦可能沒了,但需要聯絡的感情也沒了,結婚了還是完整的兩家人,那麼對這樁婚姻是促進作用嗎?

最後想說:

哪裡有沒有愛情的婚姻,哪裡就有不結婚的愛情—— 富蘭克林

有個道理,子女最好的教育來自父母恩愛、溫馨和睦的家庭氛圍、正向的上行下效。

如果真的長遠考慮,當“兩頭婚”對夫妻雙方的忠誠度約束力不足的時候,一旦夫妻因此出現婚姻變故,孩子的安全感蕩然無存。

當夫妻老去,孩子從小看著父母被自己的“爺爺奶奶”慣著,看著父母更加孝順自己的“爺爺奶奶”,他們真的會明白何為孝道嗎?

有愛的一家人,是關注著每一個親人,心在一起,向著同一個方向……

看完本文不難看出,鏡子對“兩頭婚”並不看好,雖必須承認“存在即合理”的哲學思維,但這種婚姻形態不可能長久普及。

所以,鏡子認為,兩頭婚如果只是個別現象,偶有發生且你情我願,可以理解,但是很大機率的可能是:

利在眼前,弊在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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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1 #
    不可取,還各住各家,這樣夫妻有什麼感情,如生兩個可以跟媽媽姓,但還是得區分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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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援!獨生子女婚姻就應不同於傳統。實事求是嘛。可以創造條件讓六口人住在相鄰的兩套或三套房子裡,以便更好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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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挺好的,免得女方嫁嫁到男方就沒有後繼之人,雙方家庭都付出都擁有,也不存在什麼高額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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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援兩頭婚兩頭住,互相解決一些實際問題,都可以照顧到雙方父母。姓只是個稱呼,反正有血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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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來一種騙我們要兩個孩子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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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獨生子女能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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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不叫婚姻,也不叫搭夥過日子。特定兩個人相互為自己家庭留個種而已。什麼存在即合理?最後一句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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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好的,不要彩禮,減輕壓力。雙方父母都不孤獨,婆媳關係緩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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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助組合作社,這才是現在華夏當今婚姻的實質。既然如此,形式還有什麼可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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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挺好,只是孩子最好跟一個人姓,免得以後家庭出現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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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獨生子家庭是最有利的改革,好的很。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女友家要100000彩禮錢,偷偷去她家後,決定給她家300000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