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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網友跟她男朋友在一起4年了,剛在一起的前兩年因為他沒有工作,所以都是她在開銷,所有的衣食住行。每個月的工資幾乎一分不剩。當時他沒工作的時候還擔心他想太多,並安慰他說,工作慢慢找,急也急不來,現在不是還有我在呢。

然後去年他找到工作了,每個月1萬多。後來發現他真的很摳門。

她說,今年雙十一的時候他說要給我買件衣服,我說不用了,你剛上班幾個月,也沒多少餘錢。然後他就非要拉我去街上看。然後我就隨便進了一個小店,拿了一件衣服試了一下,然後問他好看嗎?他問多少錢,人家店員說了300多,他就立馬變臉然後把頭低下看手機去了。搞得我很尷尬,最後是我自己出錢把衣服買了。

我和他媽媽的生日在同一天,生日那天給我的生日禮物是一杯星巴克,給他媽媽的生日禮物卻是周生生項鍊。然後跟我只約星巴克喝杯咖啡並且早午飯不跟我吃,晚上跟我說回家陪他媽媽過生日。

平常過節的時候,一個禮物都沒有。有時偶爾會問一下,要不要買個口紅或者包包送給我,我就客氣說了一下,不用了。然後就真的不送了。在外面的時候卻很大方,比如經常和同事聚餐的時候,他都是搶著買單,請領導吃飯500+一頓,眼都不眨一下的。

有一天週末,他帶我回家。他家有一箱特侖蘇的奶 ,我就拿來喝了一瓶。 他叫我少喝, 因為比較貴!!!當時我就蒙圈了,不就一瓶奶嗎?至於這麼摳嗎??而且我又不是喝不起 ,那會心裡就很不爽。

昨天因為在外面吃飯花了兩百多這件小事吵架了。說我就是想花他的錢,所以帶去吃那麼貴的東西。然後生氣就回家了,直到今天都沒聯絡。今天剛好有事找他,好傢伙,居然還把我刪了。

四年的感情就這樣拜拜了,真不知道自己當時造了什麼孽,居然能和他一起四年,心裡不禁冷笑了一下,就當這幾年的青春被狗吃了!

我想說對自己愛的人都是大方的,不管他有錢沒錢。

如果他只有十塊錢,他一分錢都不捨得給你花和給自己花我都可以理解,他月薪一萬多憑什麼兩三百的衣服都不願意送?確實是摳到骨子裡的人。不敢相信你居然愛這個男人兩年多,不然哪個女人願意養一個男人兩年,後來工作了月薪不差還對你摳成這樣,你還和繼續他呆了兩年。足以證明你有多愛他。分了就分了,這種男人不值得你對他有任何的留戀和不捨。

有句話說的好:“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在現在這個社會上,愛情這條路都是自己選的,結果也是要自己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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