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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轉轉已十年,再聽陳奕迅那首《十年》,一樣的人,卻不一樣的心境。是的,我承認,我還想著你,我還放不下你,只是此情已成往事,錯過你了。

坐在咖啡店靠角落的長椅上,振華點了兩杯藍山咖啡。我習慣性的聞了聞,閉上眼睛。振華盯著我微微一笑說道:“還是喜歡這味道吧。” 我喝了一口,香醇、苦中略帶甘甜、柔潤順口,能讓味覺感官一下子陶醉。更何況那個一直留在我的過往,讓我無法遺忘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最近好嗎?你先生還好嗎?”振華低沉著聲音說。“嗯,都好。”我繼續低著頭喝著咖啡。沉默了一會,我抬起頭,振華也正低頭在喝咖啡。十年了,要不是剛才在銀行裡碰到他,也許,也許,也不知道是何時會再見到他。

“你是在這邊出差還是......”我欲言又止。“出差,公司有個培訓在這邊舉辦一週,今天 也是剛到。來銀行辦點事,正好遇到你,真是我的幸運。”“一星期就要回去北京了嗎?”我拿勺子攪動著咖啡說。“是的,工作比較緊張,培訓完了就要馬上趕回去。”振華眼睛一直盯著我的手說。“今天週六,兒子放學回來,我要回去做飯了。”說完我緊張的起身。“把你的電話告訴我,有時間我們再一起出來吃個飯。”振華也站起來。留下了電話,我匆匆離開了咖啡店。

有個電影臺詞曾這樣說:“ 曾經你跟我說,每當你聽到這首歌的時候,總是會不知不覺的回到過去的某個時刻可能是某個不經意留在你心裡的一個笑容。可能是某個不小心,就記得很清楚的擁抱。可能是某個一不留神就走進你夢裡的人。”也是我與振華的臺詞。

再見到振華是第二天,我剛下班,他就打來電話,約我在他培訓的酒店樓下吃飯。見到振華時,西裝白襯衫,藍色斜紋領帶,又給本就高大帥氣的外表增添無限的魅力。我打趣的說:“以前你總喜歡穿運動服,現在完全變風格了。”振華笑了笑:“工作需要。"吃完飯,我們在酒店附近走了一圈,振華邀請我到他住的酒店坐坐,我答應了。開啟房門,振華給我拿了一瓶水,招呼我坐在梳妝檯邊前的椅子上。"這房間不錯呀,這麼大.“公司安排的,反正我有得睡就可以了。”

十年前,我和振華戀愛時剛20歲,他是在北方人,我是南方人。當時振華在一家物業公司當主管,我就在他物業區旁邊的一家公司上班。一下班,我們就呆在一起談天說地,每次都是讓我媽電話催問我還不回家時,我才依依不捨的離開。

後來,在媽媽的軟硬催使下,我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了。不能說我不喜歡這個和我結婚的男人,只能說為了媽媽,我只能妥協。結婚那天,我看見振華了,但一轉身,已再也尋不到他的身影。

都說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終究長久不了。2年後,我們離婚了。兒子歸我,房子歸我,媽媽經常淚眼汪汪的跟我說:“後悔當初迫你結婚。”

每天上班路上,走在人群裡,習慣性的張望,似乎想尋找某 個身影。回想和振華曾經的那些幸福的日子,眼角有些溼潤了。如今,感覺世界是冰冷的,城市是寂寞的,每次走過交叉路口,回憶被振華拉著手走過馬路,我在他身後計算著步數,每個場景歷歷在目,卻又將成為泡沫。彼此的溫柔,從此就成了我世界中心的夢。那夢的主角依然是他,還有那個依然愛他的我。

楊降先生說:“ 沒有結果的愛情,要及時止損,奔赴要值得,放棄要利落。”可是我的內心一直在糾結,有時覺得對振華的感情,我依然無悔。究竟是奔赴還是要放棄,一直是我糾結的。其實無論我怎麼選,都有遺憾。

我知道我依然很愛他,也許是命中註定,無論多久,任何人都無法代替,那是我這輩子最美好的回憶,只是,回憶而已。

I miss you 本來就有兩個意思,一種是我想念你,還有一種是我錯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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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窮養出來的女人,這幾種表現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