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轉轉已十年,再聽陳奕迅那首《十年》,一樣的人,卻不一樣的心境。是的,我承認,我還想著你,我還放不下你,只是此情已成往事,錯過你了。
坐在咖啡店靠角落的長椅上,振華點了兩杯藍山咖啡。我習慣性的聞了聞,閉上眼睛。振華盯著我微微一笑說道:“還是喜歡這味道吧。” 我喝了一口,香醇、苦中略帶甘甜、柔潤順口,能讓味覺感官一下子陶醉。更何況那個一直留在我的過往,讓我無法遺忘的人此刻就在眼前。
“最近好嗎?你先生還好嗎?”振華低沉著聲音說。“嗯,都好。”我繼續低著頭喝著咖啡。沉默了一會,我抬起頭,振華也正低頭在喝咖啡。十年了,要不是剛才在銀行裡碰到他,也許,也許,也不知道是何時會再見到他。
“你是在這邊出差還是......”我欲言又止。“出差,公司有個培訓在這邊舉辦一週,今天 也是剛到。來銀行辦點事,正好遇到你,真是我的幸運。”“一星期就要回去北京了嗎?”我拿勺子攪動著咖啡說。“是的,工作比較緊張,培訓完了就要馬上趕回去。”振華眼睛一直盯著我的手說。“今天週六,兒子放學回來,我要回去做飯了。”說完我緊張的起身。“把你的電話告訴我,有時間我們再一起出來吃個飯。”振華也站起來。留下了電話,我匆匆離開了咖啡店。
有個電影臺詞曾這樣說:“ 曾經你跟我說,每當你聽到這首歌的時候,總是會不知不覺的回到過去的某個時刻。可能是某個不經意留在你心裡的一個笑容。可能是某個不小心,就記得很清楚的擁抱。可能是某個一不留神就走進你夢裡的人。”也是我與振華的臺詞。
再見到振華是第二天,我剛下班,他就打來電話,約我在他培訓的酒店樓下吃飯。見到振華時,西裝白襯衫,藍色斜紋領帶,又給本就高大帥氣的外表增添無限的魅力。我打趣的說:“以前你總喜歡穿運動服,現在完全變風格了。”振華笑了笑:“工作需要。"吃完飯,我們在酒店附近走了一圈,振華邀請我到他住的酒店坐坐,我答應了。開啟房門,振華給我拿了一瓶水,招呼我坐在梳妝檯邊前的椅子上。"這房間不錯呀,這麼大.“公司安排的,反正我有得睡就可以了。”
十年前,我和振華戀愛時剛20歲,他是在北方人,我是南方人。當時振華在一家物業公司當主管,我就在他物業區旁邊的一家公司上班。一下班,我們就呆在一起談天說地,每次都是讓我媽電話催問我還不回家時,我才依依不捨的離開。
後來,在媽媽的軟硬催使下,我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了。不能說我不喜歡這個和我結婚的男人,只能說為了媽媽,我只能妥協。結婚那天,我看見振華了,但一轉身,已再也尋不到他的身影。
都說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終究長久不了。2年後,我們離婚了。兒子歸我,房子歸我,媽媽經常淚眼汪汪的跟我說:“後悔當初迫你結婚。”
每天上班路上,走在人群裡,習慣性的張望,似乎想尋找某 個身影。回想和振華曾經的那些幸福的日子,眼角有些溼潤了。如今,感覺世界是冰冷的,城市是寂寞的,每次走過交叉路口,回憶被振華拉著手走過馬路,我在他身後計算著步數,每個場景歷歷在目,卻又將成為泡沫。彼此的溫柔,從此就成了我世界中心的夢。那夢的主角依然是他,還有那個依然愛他的我。
楊降先生說:“ 沒有結果的愛情,要及時止損,奔赴要值得,放棄要利落。”可是我的內心一直在糾結,有時覺得對振華的感情,我依然無悔。究竟是奔赴還是要放棄,一直是我糾結的。其實無論我怎麼選,都有遺憾。
我知道我依然很愛他,也許是命中註定,無論多久,任何人都無法代替,那是我這輩子最美好的回憶,只是,回憶而已。
I miss you 本來就有兩個意思,一種是我想念你,還有一種是我錯過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