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家裡姐弟兩個人,和老公結婚的時候,大姑姐都已經結婚了,不過那個時候,他們的婚姻就不幸福,聽說是經常吵架,當時我還不明白,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整天有什麼好吵的呢?我之前也問過老公這個問題,不過他總說讓我不要多管閒事。
當時我和老公是透過網路認識的,其實一開始我也知道網路並不是很真實,可是後來知道我們生活在一個城市後,尤其在我們見過面以後,就增了我和他在一起的信心了。老公是一個風趣幽默的男人,我很愛他,當然,他也說他很愛我。我們交往了半年後,他帶我回了婆婆家,婆婆很喜歡我,臨走時還給了我一千塊錢; 之後我們結婚了。
我和老公生活在城裡,平時和公婆倒是沒有太多的往來,可是和大姑姐還是走得挺近的,畢竟我們生活在一個城市。大姑姐的婚姻生活挺不幸福的,後來他們真的離婚了。離婚後,他們的孩子給了大姑姐,可是因為大姑姐工作性質的關係,經常要加班,並且前幾年,有一次機會,還去了外地,這一去就是三年。
她走的時候,就把她的兒子放在了我們家,當時說的是怕公婆歲數大了,帶不了孩子了,所以就把孩子放在了我們這。說實話,那個時候也是看大姑姐一個人帶著孩子挺可憐的,並且她的兒子也確實挺招人喜歡的,我也是很疼他的,就答應了大姑姐的請求。
不帶孩子的時候還好一些,這真帶孩子了,才知道,帶孩子還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要說身心疲憊,一點也不為過,並且經濟上也得多花費不少的錢,就說這孩子,這三年上幼兒園的花費吧,就得幾萬。大姑姐一直也沒提,可是她不提,不代表就沒有這事,我得說啊。所以當她回來的時候,我就說了這三年,怎麼也得給幾萬的撫養費吧?
聽說我要錢,大姑姐直接說沒有。她說沒有也不行,我堅持要這個錢,最後鬧得也挺不愉快的。可是讓我想不到的是,她最後竟然說:" 這撫養費我不能拿,並且說以後孩子還得在你們家,我也還是不會拿撫養費,因為這孩子根本就不是我的。現在我又有了自己新的生活,第一次婚姻,因為這孩子,已經支離破碎了,我不想這次,再因為他,我失去幸福。"
後來我才明白大姑姐的意思,原來這孩子真的不是她的,而是老公的。在認識我之前,老公就有了這個孩子,只不過為了不影響他第二次的婚姻,所以這孩子一直由不能生育的大姑姐撫養。也正是因為這,她第一次婚姻中,夫妻的感情才會不和。現在她又有了男朋友,不想再撫養這個孩子了,所以索性把這件事說了出來。
得知真相,我真的接受不了,原本以為他是外甥,我還對他挺好的,可是一想到,他是老公的兒子,心裡就特別的彆扭。並且因為這件事是婆家所有人對我的一種欺騙,尤其是對老公,我覺得根本沒有辦法原諒。你們說是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