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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語

關於老年人離婚,有人說,不到萬不得已,他們不會走那一步。

都是這個歲數的人了,要能忍住就不會離了,可見他們的矛盾,已經到了不得不爆發的邊緣了。

事實上是~他們老夫老妻大半輩子了,並沒有什麼大的矛盾,而是一些瑣碎雞毛的日常。

但就是因為生活中的小矛盾沒有及時解決,而是越堆越多,所以,才導致了彼此的不可忍受。

不可忍受就是婚姻的死敵,等一方心冷了、絕望了,自然會決絕的離開。

二,真實案例

講述者:孟里美,56歲。(為方便敘述,全文采用第一人稱)

01

我叫孟里美,今年56歲,前夫61歲。

至於我跟老伴為什麼離婚,說三天三夜我都說不要,不是陳述他的罪過,而是覺得在這個婚姻裡,我憋屈的難受。

當年,我嫁給他時,他還不是學校裡的正式工,又黑又瘦,是一個臨時代課的小學老師。那時候,這種老師不吃香,掙得還沒有我們掙得多。而我麼?是幹活的一把好手,周圍親戚鄰居都誇我。

但當時我就喜歡上了他,喜歡他比我懂得多,怎麼說呢?就是喜歡他身上那種獨特的氣質。

婚後,他對我也比較好,很快我們有了自己的孩子,而他呢,因為農村教育改革的機會,轉正成了一名正式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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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他也有了脾氣,言辭之間嫌我沒有文化,並時不時的跟我冷戰。

隨著時間的流逝,兒女們都已長大成人,他的脾氣也是一天比一天厲害,或許,是因為他工資不斷增長的緣故吧!

錢包漸長,對我也越來越不耐煩,經常當著外人的面諷刺我、嘲笑我。

對此,我不予理睬,該幹嘛就幹嘛,一個人不但要種地、除草、收穫,我還在鎮上布娃娃廠找了份工作。農活不忙的時候,就去那裡縫布娃娃,因為我比較勤快,一個月下來也不少掙。

丈夫的工作也一路順風順水,他雖在家裡對我越來越膨脹,但他在外邊卻表現的謙遜有禮。在他四十七歲的時候,當上了主任,從此之後,他訓的人主要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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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裡,我飯菜做滿了,他會訓我;做鹹了,他會嘲笑我,掙得少,還那麼捨得放鹽;做淡了,他會直接把盤子扔掉。只要我在這個時候說句話,他就氣的受不了,隔空指著我的鼻子說:還敢頂嘴,給你臉了是吧?

時間長了,我就不敢說話了,不管他說什麼,我都答應著,就怕他一個不高興,掀起更大的“戰爭”。

他55歲那年,當上了小學的校長,從此之後,我的日子更難了。表面上,大家都以為我很幸福,有個當校長的老伴,是多大的榮耀;可事實上,自己的日子有多麼不堪,只有自己知道。

他58歲那年,婆婆來到我家,與我們同住,那時候,她只是輕度的小腦萎縮,不影響正常生活,但婆婆卻要求我一天24小時的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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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我沒法在鎮上上班了。

只能照顧著地裡的一切,還得全天候聽婆婆吩咐,不管幹什麼都領她一起,哪怕去掰玉米,也會把她放到陰涼地裡,給她泡上茶水,擰開收音機,讓她在樹蔭下等我。

後來,婆婆的小腦萎縮越來越厲害,但對我的態度卻有了很大的轉變,不但不再為難我,還處處信賴我。她像小孩一樣,只跟在我的身後。即便在老伴朝我發脾氣、扔東西的時候,她也會站在我的一邊。

但在一個晚上,我正在端菜,孫子和婆婆鬧起了彆扭,孫子氣的把尿尿到了炕上,老伴見狀,直接搶過我手裡的熱菜,扣到了我頭上。

05

那一刻,我所有的委屈一觸即發,當場決絕的要離婚,老伴實在想不到,逆來順受的我哪來的勇氣,也說:我早就想跟你離婚了。

這是我在我們婚姻裡,做過的唯一一個決定,但我不後悔,就感覺離開了“監獄”,有了新生活。

我什麼都沒帶走,只帶走了我自己,然後回到了母親的宅子,那裡已經很久沒人居住了,我簡單收拾了一下,把它當成我溫馨的窩。

可沒過多長時間,前夫就領著孫子和婆婆找到了我,跪求我的原諒。他說:你走了之後,我照顧了15天母親和孫子,她們又哭又鬧,都不找我,我實在沒辦法了,你和我回去吧,你脾氣好,別跟我一般見識……

我愣在那裡,習慣了他的頤指氣使,卻沒想到他還有求我的一天,看著可憐的婆婆,在那麼一瞬間,我差點被軟化,可我曾經的內傷告訴我:結束了,放過自己吧,這是他的問題,不是自己的問題,不要拿自己當聖母。

三,小結

在婚姻裡,一個人的好,如果遇到不懂感恩的人,那麼她再好,也換不來家庭的和諧。

在這種情況之下,要麼隱忍,要麼憤然離去!但你要記住~不管你做什麼選擇,你都沒有錯,因為這是你自己的人生,你可以自己說了算。

如果,你拼盡了全力,仍然過著委曲求全的生活。那麼,我勸你,放手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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