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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這種事情,沒有模稜兩可、遊刃有餘可言。只能是一對一、單獨存在的,才能處得長久。

假如這一點都做不到的話,那麼這樣的感情絕對會出現問題。

因為你缺乏忠誠,就是犯了感情的大忌。

一位男士的悔不當初:“半路妻子回孃家,我終於醒悟:把前任當朋友,真的會讓婚姻破碎。”

那是當然,你在原則問題上出現重大的偏差,人家自然是忍耐不下去的。

01

殷先生現在非常後悔,因為二婚妻子五天前已經回孃家去了。

他天天去岳父母家報到,但是對方完全懶得理他。岳父母也很生氣,對他相當失望。

稱雖然他們是再婚重組婚姻,但是當初也是覺得他人好,才讓女兒嫁給他的。沒成想,他還是辜負了他們的信任,做出這種不負責任的事情來。

那麼他究竟做了什麼了不起的錯事,令得妻子跟她的父母這麼大怒呢?

說起來也挺簡單的,就是他私下裡瞞著現在的妻子去會前妻,結果被對方正好撞見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在餐廳吃飯,場面好不溫馨!

當時他的二婚妻子臉色煞白,轉身便走了。

他以為對方會回自己家,將前妻跟孩子送回去之後,再返回家中準備向對方解釋,可誰知,她就這樣跑回孃家去了。

在感情方面雙方都只可能是自私的!這一點毫無爭議可言,女人因此而生氣,沒有不對。

身為成年人,得明白的一點就是:任何一方與婚外的異性沒有邊界感的來往,就是在為自己的婚姻埋下隱患。

就算這個異性是他的前妻,在場的還有他們的孩子,但是隻要是事先沒有向現在的妻子報備,那麼這種做法,就是不合適的。

02

他的解釋就是稱,自己與前妻只是朋友。

見面也是為了讓孩子能夠同時感受到父愛與母愛,不存在別的任何別的不軌企圖。

但就算真的如他所說,和前妻真的只是朋友,在婚姻裡,和異性相處告訴現在的妻子一聲,也是男人應做的本分。

他遮遮掩掩、偷偷摸摸的這種行徑,恰恰就是一種心虛的表現。

畢竟他的二婚妻子從來也沒有阻攔過他正常與孩子見面。

當然,為了避嫌,多數就是他到了約定的時間(大多是週末),去孩子的學校直接把他接過來過兩天,週一再送去學校。

畢竟他的前妻離婚之後至依舊單身,而他已經重新組織了新的家庭。

兩個人於情於理,還是少見面為好,瓜田李下,有時候難免會惹人說閒話。

03

這次他的二婚妻子動了大怒,就是因為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發現他瞞著自己去見前妻了。

他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到了她的體面與尊嚴,簡直就是視她為無物的一種表現。

試問哪個女人,能忍受得了自己老公這樣對待自己呢?就算是再愛你的人,也經不起一次次的傷害和欺騙不是嗎?

總是拿孩子當藉口,就是一種沒擔當的表現。

這種道理成年人都知道,不可能唯獨他例外。

他說自己正是因為害怕妻子吃前妻的醋,所以才不敢跟她直截了當說明。

可是真的心裡沒有鬼的話,怎麼可能總是為了同樣的一件事情而再三說謊呢?

說到底,還是內心放不下前妻,還是想用一種最自然的方式跟對方保持一定的聯絡,才會這樣不顧現在身邊伴侶的感受。

所以講,他妻子的做法挺正常的,是個女人能忍受一次、忍受兩次、原諒一次、原諒兩次……總不能次次都包容與諒解。

非但表示不原諒他,最後一次上門的時候,這個女人還讓他考慮一下是否需要離婚?

那樣的話,他們一家三口就可以順利團聚,從此開開心心一起生活了。

他聽了之後感覺很恐慌,因為真的也沒有做好離婚與前妻復婚的打算。

現在已經後悔了,但又不知道應該怎麼哄得對方消氣回頭才行?想讓大家幫著拿個主意。

結語:

如果一個男人婚後總是重複在這種非常關鍵的問題上,讓自己身邊的女人失望與難過的話,婚姻自然只會剩下崩盤一種可能了。

畢竟感情就是具備獨佔性的,沒有哪個女人能夠接受自己的丈夫除了自己之外,內心還時時牽掛著另外一個女人。

哪怕在他看來,對方只是自己孩子的母親也是一樣。

因為他們的關係,在離婚的那一刻,已經迴歸了普通人的行列。

就算真的拿對方當朋友,也得有個明確的界限,也得有分寸才行。

打著朋友的幌子,卻總是想要找回一些往日的回憶、過去的溫馨與甜蜜,這種行為本身,又將現在的伴侶置至何地呢?

婚姻這種事情,本來就沒有魚與熊掌能夠兼得之說,如果真的內心放不下前妻與孩子,那麼離了重新找回完整的家,追尋真正想要的感覺,也不失為一個好的結局。

不要瞻前顧後,拖著這個、絆著那個,兩邊都不捨,最終搞砸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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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生活需要儀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