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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在我認為,有一種是討打型,就是在夫妻吵架的時候,不斷的挑釁男方:“有本事你打我呀!”

這樣的話在吵架中說到第二次的時候,就已經被揍了。

我曾經聽到過這樣的一個事例:一個女的,經歷過四次婚姻,每次都是被家暴,最終導致離婚的。

經過和女方深入長談,瞭解了事情的基本真相。

這女的,第一次結婚,嫁的是一個有極大男人主義的老公,什麼都得是他說了算,這女的性格也極度潑辣,一般人都降不住,在這段婚姻期間,因為吵架,經常被老公揍得很慘。

第三次婚姻,找了個性格特別內向的單位科研男,看起來很斯文,性格非常好,這次所有人都感覺這兩人能白頭到老,沒想到這樣的男人也對她進行了家暴。

第四次婚姻,找了個腿腳有殘疾的,以為行動不便,起碼在被家暴的時候應該跑不過女方吧,結果那女的被這殘疾男按在地上揍。

每一段婚姻維持的時間都只有兩到三年,這期間每次被打,都是這女方主動挑事,一點芝麻綠豆大的事,她能得理不饒人個半天,一直在罵,還不斷的挑釁:有本事你打我呀!

看到有心理專家分析過類似的個案,說這是一種病態。

這討打型的女方,原生家庭就是經常被家暴的,這樣的原生家庭極有可能給到她一種錯覺,家暴是體現家庭溫暖的方式,就好比,一些家長總是以“我這是為你好”來對小孩進行謾罵教育一樣。

很多家長在教育小孩的時候,通常說得最多的就是“我罵你是為你好!"

而她的原生家庭在這方面可能程度會上升到”我打你是為你好!”從而給她根植了一個錯誤的觀念,導致了她婚姻的不幸。

當然,撇除這種比較特殊的個案以外,大多是無故被打的,這樣的婚姻是否有繼續維護下去的必要?

曾經看到過有專家分析,在所發生的家暴事件當中,有很多是可以避免的,例如眼看對方要動手了,你可以跑呀,跑不過你先求饒,說些好聽的,這總能避得過吧?

避過了一次二次,你總該看清這男人的真面目了吧?

那種躲不過,也逃不掉的,只能跟著有家暴傾向的男人過一生的人,畢竟是少數。

練了武術、跆拳道,打贏了,你覺得這日子還能過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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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其實,男人念念不忘的,是“妖精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