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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印象裡,上門女婿一般都是“女強男弱”的結合,即男方家庭條件很差娶不起媳婦,而女方相對家庭條件好得多且沒有男丁,於是女方便會招一個女婿上門生活,在我們這邊也叫”倒插門“。

至於”倒插門“之後夫妻二人所生的孩子隨哪一方姓氏,一般都是雙方事先約定好或是商量著來。

其實不管是跟父姓還是母姓,都是兩個人共同的孩子,姓氏只是一個標籤和符號,並不代表著什麼。但偏偏有一對夫妻,就為孩子的姓氏問題僵持不下,導致孩子已經三歲了,還不能上戶口,也就無法去上幼兒園。

唐沁今年35歲,她與丈夫劉國強結婚三年,可夫妻倆分居的時間就有兩年多,丈夫丟下兒子離開了家,兩年都沒有回來。

唐沁以前是一名小學老師,自從兒子小俊出生後,她就把心思全放在了孩子身上,可現在小俊已經三歲了,卻連上幼兒園的資格都沒有,這讓唐沁很是心急。

唐沁說因為自己是城鎮戶口,她想把兒子上在自己的戶口名下,這樣方便孩子以後在城裡接受教育,可是丈夫劉國強卻說什麼都不同意,他覺得孩子一旦落戶到妻子名下,這個孩子以後就跟他無關了。

近三年來,小俊都是由唐沁和她的父母來照顧,因為上戶口的問題與丈夫意見不統一,劉國強一直對孩子不管不問,再加上兩個人經常因為撫養費等問題爭吵,夫妻之間心生嫌隙,於是就開始兩地分居起來。

兩個小時後,劉國強趕回了家中,他一見到小俊,便樂呵呵地抱起了孩子,父子倆雖然許久未見,但顯得十分親密。

劉國強表示,並不是自己不幫助孩子上戶口,而是妻子唐沁一定要把孩子戶口上在她的名下,這讓思想傳統的他根本無法接受,所以才導致孩子的戶口一拖就拖了三年。接著他提出,要求孩子跟自己姓劉,將戶口上到自己名下,如果達到自己的要求,孩子可以跟隨唐沁生活,自己也會按時交付孩子的撫養費。

聽到劉國強這樣說,唐沁和父親唐志剛根本不相信他能做到,唐沁開始向劉國強索要欠款。

原來,劉國強在和唐沁結婚前,曾向岳父唐志剛借了兩萬元的彩禮錢,唐沁懷孕時花費了近一萬元,今年孩子生病住院,又花費了近一萬元,幾項加起來將近四萬元,而這些開銷劉國強到現在都沒有還過一分錢,也沒有出過孩子的撫養費,這讓唐沁夾在中間覺得十分為難。

面對妻子的說辭,劉國強說自己並沒有賴賬,只是如今唐家已經私自將孩子隨了唐姓,還要將戶口落到他們家名下,他實在擔心自己以後會見不到兒子。對於兒子的戶口,劉國強覺得還是農村戶口更好一些,如果以後兒子長大了想去城裡發展,他當然也不會阻止。

三年前,劉國強從岳父唐志剛手裡借了兩萬元作為彩禮把唐沁迎娶進門,因為唐沁的家庭環境比劉國強這邊要優越得多,婚後劉國強便一直住在岳父家裡,而唐家也是有意把劉國強當成上門女婿來對待。

可令人沒想到的是,婚後沒多久,劉國強就搬離了唐家,獨自一人回到了自己家中,夫妻倆從此就開始了同鎮不同地的分居生活。那麼這一家的矛盾根源究竟在哪裡呢?

唐沁說自己是冒著生命的危險生下小俊的,而小俊很可能是她此生唯一的孩子,所以她希望這個孩子能完完全全地屬於自己,包括戶口和姓氏。

可是劉國強在和女兒結婚後,生活日漸懶散,每天一日三餐都是自己和妻子來打點,他回到家除了逗逗孩子就是看電視,也很少跟老倆口講話。

更讓唐志剛生氣的是,今年三月,孫子小俊因為骨折住了兩個多月醫院,女婿劉國強卻從沒在醫院照顧過孩子一天,也沒有出錢,這讓他對這個女婿徹底失望了。

劉國強說自己只是一個建築工人,在他心裡,家應該是一個溫暖的地方,可是他在唐家住的那段時間,發現自己一直像個外人。婚後因為妻子和孩子的費用持續增多,導致劉國強一直入不敷出,妻子總是跟他要錢,慢慢地岳父岳母都對他有了怨言,他感覺壓力越來越大,在唐家待下去了才搬出來。

但是在唐沁看來,劉國強說沒錢就是藉口和託詞,自己從懷孕到孩子出生,丈夫不但在金錢上很少幫襯,甚至很少照顧懷孕的自己,連產檢的錢他都沒有出過一分,丈夫根本沒有擔當起做一個父親和丈夫的責任,所以他也沒有資格要求孩子跟他姓劉。

見妻子埋怨自己,劉國強也承認自己確實沒有在妻子懷孕時出過產檢費,可他覺得既然兩個人已經結婚,那就是一家人,結婚後的財產就應該不分你我,妻子的過分斤斤計較,讓他覺得十分疲憊。他說自己根本不願意到唐家當上門女婿,更不可能讓自己的兒子跟著女方姓。

這時,唐沁道出了一段隱情,原來之前劉國強曾到法院起訴過離婚,要求孩子歸男方撫養,最終法院判決夫妻關係維持原狀。

唐沁說由於身體的原因,自己在婚前曾明確和劉國強說過自己家招的是上門女婿,可沒想到劉國強現在竟然反口不認了。

最後唐沁表示如果丈夫一定要把孩子的戶口和姓氏隨他才肯出撫養費,那她將會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孩子的權益。

這段孩子的戶口與姓氏之爭,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可是唐沁和劉國強卻都忽略了一點,孩子有一個溫暖幸福的家,有一個健康穩定的成長環境才是最重要的。

劉國強爭的是男人的面子,他覺得自己的兒子如果不隨自己的姓氏,他就很難做人。而唐沁爭的卻是孩子的所有權,她說自己想完完全全擁有這個孩子,兩個人都把最自私的一面展露出來,一點都沒有為對方考慮。

孩子是生命的個體,是獨立的存在,他並不是父母任何一人的附屬品,而名字和姓氏,只是孩子的一個代號而已,並不能證明什麼,夫妻二人有時間爭這個東西,還不如多下些力氣,把孩子培養教育好才是正途。

一個幸福的家庭,需要雙方共同經營,互相付出,而不是誰家裡條件優越誰就更有話語權。上門女婿也是人,作為妻子更應該對他平等相待,而不是一味地苛責與強求。婚姻裡,彼此之間多一份善解人意,少一份強詞奪理,日子才會越過越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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