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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什麼是愛情?(以下解釋來自百度)

愛情是個體與個體(多數指人)之間的強烈的依戀、親近、嚮往,以及無私並且無所不盡其心的情感。

什麼是個體?動物算個體嗎?按道理說應該算,不過我們的物件是人類。

依戀是怎樣的狀態呢?我們都看到過小動物依賴在母親懷中的畫面,還有小寶寶靠在媽媽懷裡那種幸福、安全、滿足的狀態。

假設我們要把寶寶從媽媽身邊抱走,寶寶可能會哇哇哇大哭,因為母子之間的這種依戀關係非常強烈,對孩子而言失去這樣的依戀,與失去食物同等重要,因為依戀給了他們生存的安全感。

所以,兩個人結婚就有愛情嗎?不見得,如果雙方之間沒有產生母子那樣的依戀,沒有給對方足夠的、不可替代的安全感,那就不算愛情。

那麼親近呢?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一起扛過槍,是戰場上能夠託付後背的人,彼此之間,絕對信任。

那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丈夫懷疑妻子想管自己的錢。這樣的夫妻之間有愛情嗎?沒有,因為沒有信任。

那麼嚮往呢?我們都向往美好的生活,住大房子,開豪車,躺著掙錢,因為這些讓我們舒適。那麼對於老公或者妻子,有沒有這樣嚮往每天擁有、永遠擁有呢?那說明對方還沒有讓我們感到那麼舒適。

與依戀、親近、嚮往相比,無私並且無所不盡其心是最難做到的。

假設家裡很亂,沒人收拾,你是打算自己幹,還是責怪老公太懶,不做家務。假設是想要老公幹,老公反抗,甚至與你大吵一架,這個時候,你還愛他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不是無私,無私的難在於我們的付出,我們的愛必須是沒有條件的,不論對方好不好我們都一如既往地愛他。

因此,真正擁有愛情的人是能夠給予他人安全感、信任感、舒適感和無條件的愛的人,這也提示我們選擇配偶要慎重,能夠值得我們這些感情的人不多,也不容易遇到,一旦遇到,要用心經營,否則可能永遠體會不到愛情的幸福。

那我們該如何才能給予他人安全感、信任感、舒適感和無條件的愛呢?

我與老公是大學同學,戀愛12年,結婚6年,兩個都不算脾氣好的人在爭吵無數次,磕磕絆絆走到今天時,我會覺得,夫妻之間良好的溝通是營造這些關係的關鍵。

換句話說:好好說話太重要了,我們一天干的最多的事就是說話了,能講明白道理的夫妻真的挺難的。

而幫助我們好好溝通的書籍特別多,《非暴力溝通》《關鍵對話》,都會給到我們很多可落地執行的步驟,比如非暴力溝通的四個要素:觀察、感受、需要、請求,都可以嘗試應用。

其實,寫這篇文章源於最近剛學會了概念辨析,就想用愛情這個概念練習一下,寫完之後發現自己對於愛情這個概念理解的更透徹了,以後會多用這種方法來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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