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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阿梅最近很苦惱。她有個準備談婚論嫁的男友,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父母催促她趕緊定下來。畢竟在一個三線城市裡,年過30未婚,父母早已急成熱鍋上的螞蟻。可阿梅猶豫不決。

讓她下不了決心的,主要是男友為她花錢的態度。相識兩年來,男友為她買的禮物,請吃的飯,發過的紅包,都精準停留在阿梅能接受的底線附近,上下徘徊,讓阿梅內心不爽卻又不便明說。

阿梅說,網上好多情感專家都在說:肯為你花錢的男人,未必愛你;但不願為你花錢的,卻一定不愛你。那麼這個平時待我還不錯,卻不肯為我大方花錢的男人,在他心裡,是不是從來都沒有真正愛過我呢?

關於“錢與愛”的這個理論,曾被奉為檢驗男人是否愛女人的金標準,並深得人心。緣何如此?因為它確實踩到了問題的關鍵點。

捨得為你花錢,當然未必都是出於愛,因為動機可能很複雜,或許是引誘,或許是佔有,這些跟愛無關的花錢,不過是攻心的計謀罷了。

不捨得為你花錢就是不愛,聽起來很有道理。因為相比付出來之不易的金錢,嘴上說說愛表表誠心,顯然成本更低。如果一個男人,不願付出實在的東西,而只是風花雪月地畫大餅,那他的誠意,的確堪憂。

所以,“不願為你花錢的男人,一定不愛你”這個理論能夠盛行,也就不足為奇了。

但問題是,這個看起來貌似絕對正確的觀點裡,暗藏了一個認知錯誤,那便是它對於愛的定義,過於偏狹了。這句話,實則是把愛推到了一個極端的地步。如果以這個標準來判斷愛情和選擇婚姻的話,是很容易囿於其中而錯過機緣的。

仔細推敲這句話就會發現,這裡所說的“愛”,其實是“極愛、最愛”的意思。話中真正的含義是:不願為我敞開了花錢的男人,一定沒把我當成他生命中的最愛。

女人必須成為男人的最愛,才會幸福嗎?

情話很美,山盟海誓花前月下,可是大多聽聽就罷了,如果句句當真你就輸了,因為情話還有個定義,被叫做“情人間的傻話”。

戀愛的時候,男人常常會說:“你是我今生今世最愛的女人。”這話聽聽可以,但是當成一生的追求可就太辛苦了。首先環境會變人會變,你是不是他一生最愛,很難保障;其次,即便他這一生只愛你一個,但你也未必是他的人生最愛,因為他可能最愛事業,最愛媽媽,甚至最愛錢,其次才是愛你。

要求是一個男人一生的最愛,就像追求人生的完美一樣,是一個很難達成的目標,不如保持合理的期待,別把“最愛”當做畢生追求,因為你自己也未必能做到,把他當做你一生的最愛。你也可能最愛孩子,最愛媽媽,最愛自己的美貌,難道不是嗎?

所以,“最愛”這回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不必太過當真。否則,既是苦了對方,也是苦了你自己。

男人不願為我傾囊而出,這樣的男人值得留下嗎?

阿梅有個疑問,她說:“這個男人,明明能為我花100,卻只肯花50,這難道不是自私嗎?利己主義的男人怎麼能嫁呢?”

什麼是利己主義?利己主義,是指只顧自己利益而不顧別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思想。其特徵是:從極端自私的個人目的出發,不擇手段地追逐名利、地位和享受。

阿梅的困惑,似乎暴露了她對愛情與婚姻的某些偏執。她對於男方的期待是,你必須最愛我,你必須傾其所有,以顯示在愛情面前的無私。否則,就是利己主義,就無法走進婚姻。

這是阿梅對婚姻的誤解。婚姻的本質,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互惠與合作。是你為我好,我為你好,然後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現實中的婚姻,不是瓊瑤式的真空型愛情,而是尋常的人間煙火。一個好的婚姻,固然不屬於損人利己的人,但也不屬於為對方徹底犧牲自己的人。

無論是隻為自己,還是做“舔狗”,婚姻的天平,都會因為失衡而跌落。無論何時何地,適度付出,合理期待,仍然是婚姻幸福的關鍵詞。

男人花錢的態度,可能來自他的價值排序不同

阿梅說:“我的閨蜜,她男友特別大方,特別捨得給她花錢,從來不在乎。雖然經常月光,但我覺得有那樣的男友,特別幸福。”

像阿梅閨蜜的男友這樣,為女友一擲千金的男人,確實會讓女人覺得開心。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一張張都是用精力和時間辛苦換來的。願把苦來的錢,悉數花在女友身上,既代表著他對她的喜愛,其實也代表著他對金錢的態度。

不得不承認,每個人心中,對錢和愛的價值排序是不一樣的。這背後有成長經歷,個人性格,以及原生家庭的影子。

有個男性朋友,少時家貧。有一回他不小心把家裡的香油瓶碰倒了,媽媽看見後狠狠的打了他一頓。從那以後,他幾十年裡再沒碰過香油,結婚之後,香油在他們家也是禁物。

他說:“童年的陰影太重了,平時很疼愛他的媽媽,氣急敗壞下那麼重的手,還不是因為窮嗎?”香油在他心裡,變成了貧窮的屈辱。

長大後的他,很拼命的賺錢和攢錢,即便現在早已混成中產,他依然無法擺脫童年時匱乏的感覺。他對於金錢的態度,遠比其他人要緊張和焦慮。

在家庭中,他無疑是個好丈夫好爸爸,顧家負責有擔當,但對家人那些在他看來可有可無的消費,他常常需要自我說服和控制住對花錢的心疼,以免製造不必要的矛盾。

對於阿梅的男友來說,他對金錢的態度究竟是什麼,這需要阿梅自己去理清。比如相比製造愛情的浪漫,他是不是更願意把錢花在未來的家庭規劃上?比如,他的不願花錢是不是隻針對阿梅,而對別人卻大相徑庭?

總之,金錢在不同男人的價值排序裡,是各不相同的。不能簡單的以同一個標準,去衡量他對你的感情,以及判斷要不要嫁給他。

婚姻應該考慮錢,但不應該只看到錢

無論愛情還是婚姻,物質固然重要,但是物質之外的東西,一樣重要,甚至更重要。

比如兩人是否合拍,是否聊得來,是否有共同的價值觀和追求,是否在一起能變成更好的人。甚至,錢之外的情緒價值,也同樣重要。因為,這些東西,會讓你們生活在一起時,更加快樂順暢。

說到愛情和婚姻的取捨,說到底還是要看兩個因素:你要什麼,和他能給什麼。如果這兩個“什麼”能重合交集,那麼這個人這份情這段婚姻,就完全可以考慮保留和繼續。

說到怎麼衡量錢與情,周國平老師有一段話說得很在理。他是這樣解釋的:

婚姻當然應該以愛情為基礎,但是,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很難做到把愛情作為婚姻選擇上的唯一考慮,利益的考慮往往佔有一定地位,這是正常的。

只是萬事都有一個度,如果利益成了主要的甚至唯一的考慮,正常就變成庸俗了。如果進而很有心計地把婚姻當作謀取利益的手段,庸俗就變成卑鄙了。遺憾的是,在當今社會中,這兩種情形大為增加了。

綜上所述,對於阿梅遇到的婚姻選擇,其實不必那麼糾結。不能因為自己不是男友心中的最愛,就輕易地否定這段感情,因為80分的愛情,也是愛情,80分的婚姻,也可以幸福。

這是妥協嗎?我認為不是,這更像是跟人性的和解。不苛求完美,允許自己和對方的適度利己,製造親密而有間的相處方式,何嘗不是為婚姻解綁,會更有利於長久的幸福呢?

婚姻,是屬於成年人的。經過生活捶打的男人和女人,對待“用情”和“用錢”,無疑都會更加謹慎和剋制。可是凡事皆有度,超過合理範圍的剋制,比如對感情和金錢的慳吝付出,卻反而會讓人失去更多。

所以,在合理範圍內,還是大膽大方的去愛和表達愛吧,畢竟人生苦短,還是要酣暢愛一回的。

#情感PK臺#

(圖文無關,若侵則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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