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道理我三十年才想明白。人是具有自然和社會的雙重屬性,愛情具有自然性,婚姻具有社會性,我們的理想是兩者一致或者基本一致,而現實生活中兩者往往並不一致。
首先我們要知道男人和女人的天性分別是什麼。我們人類在大自然中經歷了千百萬年的進化,文明社會沒有超過一萬年,所以我們身上社會屬性不能完全代替自然屬性。在我們的社會當中,男人花心,女人痴情,都是不被認可的,但是這些性格都是不可抹煞的天性。
雄性動物的本能是把自己的基因傳遞下去,儘可能多的產生後代,因此具有優秀基因的人對女人的慾望更加強烈,即使他的性功能不是很好,受本能的驅使,也就是他們所說的神秘力量,下意識地追逐女性。但是受到社會規則的約束,他們這種行為只能偷偷摸摸,最終以維護事業和家庭而告終。如果失去了事業和家庭,他們也就失去了追逐女人的資本,這是矛盾而痛苦的,同時也是事實。
雌性動物的本能是給與自己基因匹配的,最優秀的的雄性養育後代。因為卵子的數量要比精子少的多,懷孕生產的過程很痛苦。所以女人一旦愛上優秀男人,如果結合不了,她寧願終生不嫁。這也是為什麼好多名人的情人不願意結婚的原因,大家以為是虛榮,或者名譽受損嫁不出去了。不是的,至少不完全是,她知道了誰是她的天然配偶,只有這個人值得她為之生育,不可能接受比他差的男人。在此之後,她的性行為只是生理需求,與愛無關。
我曾經是名人的情人,那個時候不知道哈。分手後多年,找了個很差的人,其實就是根據人的社會屬性,我想過上穩定的生活,哪怕做出很大讓步都可以。在他身上耗費了將近二十年,他的生理功能正常,但是我沒有得到,也沒有找別人。最終不歡而散,我除了遍體鱗傷,什麼也沒得到。
今年春天,我忍不住了,就撥通了那個人的電話,萬幸他健在,也一直惦記著我。他們婚姻的詳情我不得而知,只知道當初雙方都不太情願。到了八十年代,離婚是自由了,他不敢,怕影響前程。朋友無意中說,他是不是有背景和後臺?我上網搜尋一下,果然背景深厚,後臺談不上,幾十年他把人都得罪遍了。隨著手指滑動,看著一行行文字跳出來,我百感交集。
我跟他說,你知道我是誰家孩子?他說,不知道。我吐出三個字,百度去。他家沒有網路,直到幾個月後,我把我舅舅在新浪部落格發的,當年南方週末的報道念給他聽。這個事荒唐至極,我是名人後代,沒有工作沒有結婚,唯一的戀情是跟一位名人的婚外戀。可是也有它的合理成分,他的妻子不是知識女性,我卻當過老師。我和他都是文革受害者。他是因為家庭出身,學識淵博,性格耿直,被屢次政治運動打擊了。我是父母不幸婚姻的犧牲品,到了九十年代,因為家庭不支援,被愚蠢的領導趕出來。
以前我一直以為他是玩弄我,但是經過了這場交流,我和他再次確認了相愛的心意。他也是得了報應的人,他的家人已經十幾年不回家了。為什麼走到了這一步,他不說,只說無所謂。我想,他想說的是,我也孤獨終老了,你不要怨恨我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