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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的江潤玉無疑是一個苦命的女人,早些年她就曾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那是她結婚沒有多久之後,她的前夫就不幸離世,之後她就把自己所生下的唯一女兒,留到了前夫家裡,然後她就回到了孃家。

不久之後,她就經人介紹,認識了26歲的劉旭,兩個人一見如故相談甚歡,在相識四天之後,他們兩個人就訂立了婚約,隨後兩個人就迅速的步入愛河,第二年江潤玉就順利的生下了一個男孩,雙方家人就都非常的高興,隨後就為他們兩個,舉辦了一場熱熱鬧鬧的婚禮。

原本江潤玉覺得,自己以後的幸福生活就要來臨了,可令她萬萬沒有想到的就是,兩個人結婚才一年多的時間,婆婆一家人就帶著孩子去了外地,而在此後的時間裡面,她就再也沒有看見過自己的孩子,甚至於劉旭還流露出一種要和她離婚的這個意思。

據江潤玉的婆婆講述,江潤玉嫁到她們家的時候,她們曾經給江潤玉拿了十萬塊錢的彩禮錢,可是江潤玉一家就是什麼東西都沒有陪嫁,並且江潤玉也沒有把這筆錢交由丈夫一切來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她們家說要蓋新房和買新車的時候,江潤玉也沒有主動將這筆彩禮錢拿出來表示一下。

這在江潤玉的婆婆看來,江潤玉存有私心,而且她的心思根本就不在她們這個家裡,她也沒有為這個家庭付出過,還說江潤玉對待她們這個家根本就沒有真心等等,反正大概意思就是說江潤玉作為媳婦,就並不是很稱職。

而在江潤玉看來,婆婆本身就是特別的強勢,這分明是在故意找自己的麻煩,因為婆婆一家人常年在外做生意,一年最少也能掙個十幾萬,她們根本就不缺錢,另外自己要是真的心存二心的話?怎麼可能會先懷孕有了孩子之後才結婚,自己是很有誠意的,婆婆的這些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江潤玉說,說到底還是因為這十萬塊彩禮錢的“管理權”問題,才讓一家人鬧到今天這種地步,江潤玉說,現在讓她對婆家人最不能容忍的事情就是,婆婆一家人誰都沒有給自己打招呼,就把孩子帶走了一年之久。

因為在江潤玉看來,自己曾經有過一段並不幸福的婚姻,她對現在的婚姻就有一種“恐懼感”,那麼這十萬塊的彩禮錢和孩子,對她來說就是自己的所有和全部,她絕對不允許別人從她手裡面去“搶走”這些東西,這也是她和婆婆一家人發生矛盾和誤會的最終“導火索”。

可在劉旭看來,他覺得自己之所以會和江潤玉,走到今天這種地步,主要就是因為兩個人結婚比較的倉促,最早的時候,他們之間的話還是比較多的,可是婚後他才發現兩個人的性格脾氣等,就都截然不同,為此兩個人就是天天吵架鬧矛盾,這是主要問題的根源。

而且他還曾提出,要和江潤玉共同保管這十萬塊錢彩禮錢,可是江潤玉卻並不同意,她覺得江潤玉這分明就是不信任自己,夫妻之間連最基本的信任就都沒有,還怎麼過下去呢?

這時的江潤玉,就覺得自己非常的委屈,她說自己是個二婚,她本身就有點自卑,因此她在嫁給劉旭的時候,就都是處處的忍讓和退卻,從來沒有過多的計較什麼,她就只是想要一個幸福溫暖的家庭,可沒有想到,她所有的努力和付出,換來的卻是這樣的一種結局。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她覺得,丈夫劉旭就是沒有一點的主見和責任心,典型的“媽寶男”式的男人,婆婆說什麼就是什麼,自己原本和劉旭之間的一些小矛盾,也都是可以完全解決的,但就是婆婆在背後的“挑唆”,才最終導致兩個人之間的矛盾誤會越積越多,而一發不可收拾。

雖然雙方後來,也都進行了多從調解,但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卻絲毫沒有任何緩和的跡象,或許兩個人終歸將會走向離婚的地步,目前就只是一個時間長短的問題罷了。

小微結語:

夫妻之間有矛盾和誤會不要緊,可只要說開了就都是可以解決的

夫妻之間原本就只是普通的陌生人,那麼從相識、相知、相愛等,一路走來,就都是非常不容易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夫妻之間,就很有可能會因為個人的一些事情,而和對方發生矛盾和誤會,可是隻要雙方坐下來,把問題解釋清楚和說明白了,那麼凡事就都是可以去解決的。

江潤玉之所以死死的拿著這十萬塊彩禮錢不放手,不是因為別的原因,就是因為她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她缺乏更多的安全感,因此她才會把這筆錢看的很重,而婆家人或許也並非就是想要回這筆彩禮錢,他們就是害怕江潤玉將這筆錢挪作他用,或者是給了自己的孃家等,至此兩個人之間就出現了一定的隔閡。

子女一旦有了自己獨立的家庭,我們的父母就要學會去“放手”

為人父母的,關愛自己的子女是沒有錯的,可是一旦我們的子女長大成人,有了自己的獨立家庭以後,我們作為父母的,就不應該過多的干涉子女的家庭生活了,畢竟子女也到了應該承擔一切和麵對一切等的時候了,父母一味的參與其中,最終就只會是害了自己的子女。

江潤玉和劉旭能夠走到今天這種地步,和江潤玉的婆婆也是有很大的關係的,婆婆本身就是過於的強勢,而劉旭就是沒有一定的主見,都是父母說什麼就是什麼,長此以往下去,這與其說是夫妻之間的矛盾,倒不如說是婆媳之間的矛盾才對。

婚姻更多的是一個“經營”的過程,而不僅僅是依靠愛情來維繫

婚姻更多的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之上是沒有錯的,但是愛情和婚姻,本身就是完全不在一個“軌道”上面,這點我們要了解清楚,愛情的“保質期”是非常短暫的,而隨著時間的慢慢流失,它終歸就是會被“油鹽醬醋茶”等的現實生活所替代。

即便是說,江潤玉和劉旭兩個人的“閃婚”,本身就是一種錯誤,但是劉旭卻更多的說出,兩個人最早話還是挺多的,而後來就是因為兩個人的性格、脾氣等方面的原因,才就此產生了矛盾和誤會,說明兩個人之間並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就只要雙方多包容和理解等,兩個人的的婚姻,還是很有可能繼續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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