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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孟子

俗話說: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動物尚且如此,作為子女的我們更應該履行贍養父母的責任。因為我們的父母把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愛都留給了我們。他們不僅為我們遮風擋雨,清除前進道路上的障礙,還為我們嚐盡人世間的苦楚和心酸。他們的愛是無私的,是偉大的,是我們窮極一生都無法償還的。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善待自己的父母,報答他們的生養之恩。

養育之恩大於天

而對於養父母來說彼此間雖沒有血緣關係,但是養育之恩大於天。同樣得你養我小,我護你老。接下來我們所講述的就是一個養母和養女的真實感人故事。當年,一位喪偶的工廠女工偶然間在雪地裡撿到一個女嬰,帶回家後含辛茹苦的撫養長大。在養女14歲的時候,她的富婆親生母親突然找上門,要帶走自己的女兒?當時,女工養母如何是抉擇的?養女又是如何抉擇的呢?

母愛劇照

一、撿到棄嬰

這位喪偶的中年女子名叫鄧豔華(化名)家住東北吉林永吉縣。由於個人原因,她28歲才選擇結婚。而因為鄧豔華沒有生育能力,所以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但是,她的丈夫從來沒有因此嫌棄她,二人的生活過得特別幸福。後來,在鄧豔華39歲那年,她的丈夫不幸因絕症病逝。此後,鄧豔華就一直一個人生活。

也許是上天可憐鄧豔華,讓鄧豔華在晚上下班回家時,意外在雪地裡撿到了一女嬰。當時鄧豔華覺得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於是就把這個女嬰帶回了家中,還為她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杜麗。

棄嬰

二、辛苦生活

鄧麗的到來給這個不幸的家庭增添了很多快樂。鄧豔華為了能讓養女過上幸福的日子,於是在工廠更加努力的工作。但由於後來工廠效益太差,最終破產倒閉,鄧豔華也成為了一名下崗工人。為了維持生計和撫養女兒,鄧豔華在農貿市場擺起了水果攤,每天起早貪黑的賣水果。

25年前,鄧麗過完了8歲的生日。鄧豔華意識到應該為養女提供一個好的學習環境。於是她把養女送到了當地知名的中學,而為了能更好地陪伴女兒,她把之前的房子賣掉租了一個離學校近的房子。

就這樣,鄧豔華每天送女兒上學後,然後再推著自己的小車將水果拉到農貿市場去賣。等到女兒放學的時候,再把女兒接回來悉心教導她寫作業。鄧麗將母親所做的一切都看在了眼裡,她覺得母親非常的不容易。所以小小年紀的她就開始幫母親幹家務,分擔母親的一部分負擔。

水果攤

時光荏苒,鄧麗很快長成了一個11歲的大姑娘。原本鄧豔華可以從此過上比較輕鬆的生活,但積勞成疾的她早就患上了嚴重的風溼性關節炎,而又由於她為了讓養女生活得好一點,一直捨不得花錢到醫院做檢查治病,只是硬撐著。後來由於長期得不到治療,病情惡化,鄧豔華從此雙腿癱瘓。

當時的鄧麗看著躺在病床上痛苦的母親,萌生了棄學的念頭。然而鄧豔華卻嚴厲地斥責了她,並告訴她:媽就算再苦再累也要供你讀書。鄧麗聽後,和母親抱在一起痛哭起來。

鄧豔華即便在癱瘓後也堅持供養女上學

三、富婆生母找上門尋親

正所謂窮苦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此後,小鄧麗就成為了家中的頂樑柱,不僅幫母親幹家務,還為母親四處求醫治病。年僅14歲的她為了為母親省錢,每天吃的菜不超過一塊錢,從來捨不得浪費,作業本也是正面用完反面接著用。即便家務在繁重,她也沒有落下功課。不僅是班級的前幾名,而且每年都被評為“三好學生”。

自從鄧豔華癱瘓後,母女二人的日子雖然過得非常的辛苦,但是在她們看來卻非常的幸福。可鄧麗生母的突然出現打亂了這原本平靜幸福的生活。

富婆母親上門認親

偶然的一天,鄧麗的生母找上門來。她聲稱鄧麗就是自己拋棄14年的女兒。她告訴鄧豔華,當初年輕的時候外出打工,意外懷有身孕,但是因為被男友拋棄,我又獨自撫養不起女兒所以只能狠心地拋棄她。當時你在雪地抱起小麗的時候,我是一直含淚看著你將小麗抱回家的。

後來我透過自己10年的打拼,開了一家服裝公司,身家百萬,也又結婚生子,現今的丈夫也同意我將女兒帶回來一起生活。我這次來,就想帶小麗回去的。

當時知道真相的鄧麗不願意相信自己的身世,更不願意離開養育自己多年的養母。兩人抱在一起哭了起來。雖然鄧豔華非常捨不得女兒,但是為了能讓女兒上一所好的大學,只能忍痛“趕走”女兒。

但是任憑鄧豔華如何“決絕”,鄧麗依舊每天為她洗衣做飯,悉心照顧她的生活。她當時跟生母這樣說道:我不怕窮,我絕不離開媽媽。

鄧麗為了養母拒絕跟生母走

所以鄧麗的生母只能作罷,轉身離開了。不久之後,她的生母再次上門,把上次拿的五萬塊錢補償費遞到鄧豔華的手中。可鄧豔華依舊沒有收下這筆補償費。她對此跟養女的親生母親這樣說道:14年的辛勞苦楚,不是這5萬塊錢能換回的。

看到親生母親再次上門和在養母鄧豔華的苦心勸說下,鄧麗也想明白了:養母已經夠辛苦了,所以她不能那麼自私,應該減輕養母的負擔。於是她跟著生母回到了盤錦的新家中。

母女擁抱

生母的家裡雖然裝修奢華,沒有都有保姆伺候,生活精緻,但是鄧麗無時無刻不思念自己的養母,每天以淚洗面。在生母家住了40天后,鄧麗決定回到養母身邊。她用生母給的零花錢,充當回家的路費。有一天傍晚,鄧麗趁家中沒人,就給生母留下一張紙條後,獨自踏上了回養母身邊的旅途。

鄧麗獨行500多公里,回到養母身邊

永吉到盤錦全程500多公里,到第二天晚上鄧麗終於見到了日思夜想的養母。當時,這對分別40天的母女緊緊地擁抱在了一起。鄧麗的生母在看到女兒留的紙條後,也被她們之間的深厚母女情感動。鄧麗回家半個月後,她再次上門和女兒說道:這次我要帶你和鄧豔華媽媽一起盤錦生活。

後來,鄧麗的生母還為鄧豔華聯絡了一家醫院,計劃不管花費多少都要將的雙腿治好,讓她重新站起來。但鄧豔華為了不拖累鄧麗生母一家,婉轉拒絕了她的好意。鄧麗也尊重養母的決定,她當時還這樣真摯的跟養母鄧豔華說道:您含辛茹苦養育我14年就是我的親孃,不管未來發生什麼變故,我都不會離開您。

母親

四、小結

鄧豔華的故事讓我們感動,她和鄧麗之間的母女情誼打動著我們每一個人。鄧豔華的故事也告訴我們: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希望我們都可以在父母在世的時候,好好地對待他們,經常回去看看,不要等到父母故去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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