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在網上看到徐帆的採訪。徐帆說了一句話,“夫妻就是合法的仇人”。這句話形容的很貼切,男友從戀愛,到結婚。中間會講過你儂我儂的熱戀期,談婚論嫁的蜜月期,以後繁瑣生活的平淡期。日子也慢慢的從沸水變成涼白開。
沒有什麼愛情是可以一直保鮮的,就像玫瑰不會永遠都綻放。每對相愛的,或者不相愛的夫妻,都會在一生中有無數次,想要痛罵對方的衝動。所謂過日子,其實就是一種磨合,磨對方的脾氣秉性,也在磨自己。最後把兩個的稜角磨平了,或者是像齒輪一樣,彼此鑲嵌的恰到好處了,日子也就那麼過下去了。
我記得某次聽到兩個中年男人聊天,其中一個問另外一個,你家媳婦兒,長得不怎樣,脾氣又那麼差勁,你怎麼過?另一個男的回答,還能怎麼過,就那麼著吧,還能離咋的?這句話好像是大多數夫妻的生活寫照。說沒有感情吧,畢竟都經歷過那個甜蜜期;說有感情吧,天天都在吵,有的甚至都不吵,已經無話可說了。婚姻好似成了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少了這個,不知道下一個是否還這樣?
日子就是折騰,愛情也是折騰。普通人,一場戀愛,結婚,離婚,可能就相當於傷筋動骨,痛苦不已。人生大半都這麼過來了,似乎也沒有再折騰,從頭再來的勇氣了。當你一直習慣了某個人,就沒有精力,讓自己再去適應另外一個人了。
真愛,什麼是真愛。這個美好的詞語。在現代人眼中 ,慢慢的變成了不確定,隨口就能對任何人說出的“陳詞濫調”。能走到最後夫妻,都是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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