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試圖跟女人講道理,因為女人的世界裡根本沒道理可講。這是男人給女人下的定義,在男人看來,男人和女人就是兩個不同的物種,想要了解女人,就要知道什麼是女性思維。
我的一個心理學老師曾經說過,想要說服一個人,尤其是一個女人,千萬不能跟她對抗,而是要學會順從她。先同意她的一切觀點,然後再提出自己的異議,雖然你最終還是提出了異議,但首先你同意了她,所以,她會考慮你的提議,可是如果你一開始就否定和懷疑,那麼毋庸置疑,她不會贊同你的任何說法。
朋友談了一個女朋友,凡事都得順著她的意思來,如果不,那她就會不厭其煩地問他,到底愛不愛她,如果愛,為什麼不贊同她?
朋友被女朋友這種荒謬的說法逗樂了,愛不愛和同不同意她的觀點完全是兩回事,怎麼能混為一談呢,可是在女人看來,愛她就必須贊同,否則就是不愛。
遇到這種情況,較真的男人一定會跟女人理論一番,可這麼做的結果就是,兩人一定會以吵架收場。而情商高的男人根本不會跟女人硬碰硬,順著女人的意思說,不僅少了口舌,而且還避免了爭執,觀點對與錯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最後一定得是開心的。
情商高的男人都懂得一個道理,那就是跟女人千萬不要講道理。女人是不會跟男人講對錯的,她們看重的是自己的感受,能夠照顧她們感受的人,才是愛她的,跟她們講道理的男人根本就不是愛她的。
有一次,一個朋友家裡發生了矛盾,母親有一處房產,可是沒有明確說房產是留給誰的,她一直認為那套房子將來她和弟弟一人一半,可是弟弟結婚之後,弟妹說那套房子應該歸他們,因為作為姐姐的她是嫁出去的人,不該再爭這點家產了。
朋友很生氣,她覺得弟妹就是個不講理的人,為此,她和弟弟還鬧了矛盾。從來沒紅過臉的姐弟倆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爭吵,這在她看來,就是天大的事。
她跟老公訴苦,說弟弟不懂事,弟妹更是不講理,老公也安慰她說,她已經是嫁出去的人了,並且他們也不缺這點家產,幹嘛非要跟弟弟和弟妹較真呢?聽了這話,她忽然怒氣衝衝地跟老公理論,問他到底向著誰說話,為什麼不安慰她,反倒說她的不是?
本來她老公是好心勸她,結果被她當場懟得啞口無言,這次聊天最後也以尷尬收場。朋友的老公說,以後看見她再有煩心事,根本不敢上前安慰了,弄不好就會惹她更生氣。
其實,並不是女人不明事理,而是她們在道理面前,更需要男人的態度,需要男人對她呵護體貼,護她周全的態度。而在這個時候,她希望男人能夠拋開那些大道理,甚至是公正,只要他能完全向著她,那麼在女人看來,男人就是愛她的,否則她就會有不滿。
終歸到底,女人是感性的,她們更注重感受,而男人是裡理想的,他們大多時候都是處在理性和公正的立場說話。
這就是男性思維和女性思維的差別,所以,想要更好地瞭解女人,或者在兩性關係中更好地相處,就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行,善用女人的感性思維去理解她們,去感動她們,那麼做任何事都會遊刃有餘的。
《做家務的男人》有一期請來了袁弘張歆藝夫婦。節目中,要求袁弘和張歆藝貼窗紙,張歆藝在網上買了一些貼紙,準備貼在客廳的玻璃上。窗紙寄來後,他們開始剪裁,可是卻在針對該怎樣剪裁時,兩人的意見相左,眼看就要發生爭執了,可袁弘並沒有跟張歆藝講道理,而是一個人默默去客廳繼續剪裁。
在貼窗紙的時候,張歆藝說袁弘貼的是不對的,於是她按照自己的方法去貼,但卻發現自己裁剪的窗紙短了一截。此時她才意識到,錯的那個人是自己,而不是老公袁弘。
到此,如果換做是別人的男人,或者情商不那麼高的人,一定會在張歆藝面前沾沾自喜,洋洋得意,但是袁弘並沒有這麼做,他很會顧及女人的感受,知道該怎樣做既給老婆臺階下了,又不會使老婆太難堪,於是袁弘說,老婆是沒有錯的,如果有錯,一定是窗戶的錯。
正在鬱悶中的張歆藝被袁弘風趣幽默的話逗樂了,這場貼窗紙的較量以兩個人開懷大笑結束,其樂融融。
一個會做家務,懂得替女人分擔家務,還會運用幽默的語言化解尷尬的男人,當然會使老婆感到婚姻中的幸福,這才是高情商男人會做的事。
事實上,不止在電視節目中這樣,日常生活中的袁弘和張歆藝夫婦也是這樣相處的,所以他們才會成為演藝圈裡常常恩愛,撒狗糧的一對。
為什麼男人一定要學會女性思維呢,因為生活中我們需要的不是講道理,需要的是講感情。懂得女性思維的男人,會了解女人的內心世界,會猜中她們沒有說出口的話,在必要的時候還能化解女人的尷尬,這樣的男人,女人當然會喜歡了。
關於高情商,蔡康永曾經說:“比‘術’更內在,也更高層的東西,是對人對己的瞭解,透過說話,懂得把別人放在心上,這就是我相信的說話之道。”
情商高的男人一定都是懂得說話之道的人,他們不用華麗的語言,也不必大費口舌,就能把話說到對方的心裡去,很快俘獲對方的心。
為什麼在感情中,有的男人很受女人歡迎,而有的男人則會令女人非常討厭,其關鍵就在於兩種人情商的差別。男人如果真的愛一個女人,就一定要學會用高情商與女人相處,懂得她的思維模式,說她愛聽的話,逗她開心,這比送任何禮物都能表明一顆愛她的心,並且這可以說是個低成本見效快的投資,何樂不為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