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當初生病的時候,這我是在外面剛參加工作,自己手裡沒有什麼錢,畢竟自己是剛實習,一個月的工資,就那麼一丟丟,我媽這被檢查出來是腫瘤,動手術的話,也是要不少的錢,所以我後來就回了老家,在老家一邊照顧我媽,一邊去借錢,我叔叔在老家是開的有一個飯店,後來我就去找叔叔借錢,希望叔叔能夠借給我幾個錢。
我沒有想到的是,這後來我叔叔竟然是一分錢都不願意借給我,反而是數落我一番,我是氣得不行,再後來我姑姑得知我媽的事情,就去了醫院,看到我從叔叔那邊灰頭土臉的回去,我姑姑直接就給了我一巴掌,說我這明知道我姑姑和我爸,都不喜歡我叔叔,這我還去自討沒趣,我爸去世的早,我爸去世前,還有我姑姑就和叔叔鬧掰了,叔叔是那種比較自私的人,我當時是因為我媽生病,所以我才一著急,就過去找叔叔了。
我姑姑後來就給我出錢,讓我給我媽媽看病,我姑姑的家裡並不富裕,我姑姑還有兩個兒子,可是為了給我媽媽看病,我姑姑是給出了八萬,是她能夠拿出來的極限了,我心裡是特別的感動,對於姑姑的幫襯,我是一直都記在心裡,後來這個事情過去了八年,我姑姑的兒子要結婚,我是直接就買了一套房送給我姑姑,我也是對姑姑真心的說了一聲謝謝,大家說我做得對嗎?